信息详细
标题 | 北京团客在贵县城农贸市场买到疑假蜂蜜,摊贩不退货退款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1-02 |
联系人姓名 | 梁** |
身份证号 | 6101**********1636 |
手机 | 136****6781 |
留言人Email | l****n@sina.com |
留言人单位 | 北京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20241226晚6时左右,本北京独品旅行社团客下榻贵县龙潭大酒店。19:03:32给微信网名“缘份让我认识了你”付款40元,在酒店后面农贸市场晚市此中年女摊贩处买了一瓶散蜂蜜(500克)。在酒店睡前品尝,发现后味发酸且水溶液使劲摇晃很少起泡,遂在22:20左右,在微信付款界面与此摊贩联系退货退款,留下联系方式,告知由于第二天一早离开西盟,蜂蜜交酒店前台,请其第二天取回退款。本人12月31日回到北京,与酒店前台联系,告无人来取,仍在前台暂存。由于本投诉平台无法发送留存的微信收款及联系界面截图,本人意见,如果贵县市监局找不到此中年女摊贩(当时只有此一家卖蜂蜜,旁边是卖夏威夷坚果当场破壳曾在河北保定打过工,本人买了一斤的中年男摊贩),可到酒店前台取回此瓶蜂蜜,本人送给贵县市监局当检测样品,净化市场环境,免得后人再上当。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5-01-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投诉的问题,西盟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将您投诉的问题转至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线索后,立即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销售蜂蜜的小摊贩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您所购买的散装蜂蜜产品系我县星光夜市移动小摊贩出售的农家自产蜂蜜,您所反映的“蜂蜜后味发酸等,水溶液很少起泡”等问题,经执法人员向销售蜂蜜小摊贩核实,受季节、蜜蜂品种、所采花蜜种类影响,蜂蜜风味可能发生变化,属于正常现象,非蜂蜜质量问题。考虑到您的购物体验,经调解,商家同意进行退货退款,且经由您同意,已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您退款。感谢您对我政府部门工作的支持,谢谢!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