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24/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西盟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时间: 2024-01-30
名称: 西盟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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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西盟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盟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执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2023年,西盟县乡村振兴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盘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条数13条,其中公示公告7条、人大、政协意见回复1条、预算公开1、决算公开1条、部门动态3

(二)依申请公开。本部门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学习《条例》以及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同时,实行专人负责制,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完善网站相关模块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发展等社会关切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稳定民心。

(五)监督保障。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进行审查、概括与剖析,对所涉问题及时予以修正,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强化网站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状况进行审视,针对问题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合规调整版面布局,确保即知即改,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庄重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人员能力不足,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相关股室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信息提供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多。

二是宣传力度不足,达不到理想效果。工作谋划还不够精细,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够全面,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

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主动发掘信息、主动进行及时公开和有效公开,继续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定期发布力度。

三是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自查整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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