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9/20240130-00002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西盟县司法局 发布日时间: 2024-01-30
名称: 西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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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西盟县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落实,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西盟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要求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一直以来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明确职能职责将各项分工进一步明确。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本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单位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每位班子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博达政府全媒体群管理平台”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另外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司法行政重要活动、重要项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即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三、本年度办理结果(总计)+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应据实对照上年数据填写,不得虚构或随意填写;需特别注意行列间的数据都是存在数字逻辑关系,填好相应数据后,仔细数数,是不是存在“一+一不等二”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备注: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区分为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局的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 高。

(二)改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做到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西盟县司法局代西盟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100%公开。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

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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