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所乡人民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机构编制基本信息
力所乡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乡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力所乡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力所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力所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力所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国家安全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外事侨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内部财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
负责边境基层治理、强边固防、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边境“联防员”“护边员”队伍。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三、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力所乡统一设置4个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单位类型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民族文化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三)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工作。
(四)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村乡建设、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边民边境贸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参与边民管理、边境管控、发展边境特色产业,协助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管理、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四、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乡党委书记 石绍昆:主持乡党委全盘工作。联系力所村党总支、图地村党总支、佐扩村党总支。
乡党委副书记 娜 思: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盘工作,联系南亢村党总支、王雅村党总支。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 航: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挂钩联系南亢村党总支。
乡党委副书记 陈 静: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协、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挂钩联系图地村党总支。
乡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岩温相: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信访、司法、外事、边境管理、综治、维稳、禁毒、反恐、防邪教、扫黑除恶、强边固防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边防办,联系力所边境派出所、司法所。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岩 胆: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挂钩联系图地村党总支。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扎莫: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林草、水务、信访、司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禁毒、消防、气象、电力、电信、移动通信。暂时代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村镇建设、边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公路、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工商联、邮政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公室、兴边富民事务中心;联系司法所、自然资源管理所;挂钩联系力所村。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暂未配备: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扫黄打非、理论宣教、网络信息、文化产业等工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联系教体文卫。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黄自鹏: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武 倩:协助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人才干部教育、党员教育、非公经济党组织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挂钩联系王雅村党总支、老干党支部。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筱翊:协助乡长工作,负责办公室、财政、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防艾工作、残疾人、退役军人、档案、电子政务工作。暂时代管统计、审计、民族宗教、外侨事务,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卫生院,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年人工作,挂钩联系佐扩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振华(挂职):协助乡长工作,负责强边固防工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范学果(兼任):协助乡长工作,负责边境派出所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乡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乡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进一步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
(二)力所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5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用于配备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用于配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乡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等,鼓励在规定领导职数内交叉任职。具体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核定事业编制3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具体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1名。
(三)力所乡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采取岗位制,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人员可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人,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员力量与岗位任务均衡匹配。加强岗位履职监管评估,完善岗位考评机制,压实岗位工作责任,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现有机构中明确承担相关职责。
按照党中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纳入乡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乡党委意见。
五、办公地址:西盟县力所拉祜族乡政府机关楼
六、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七、联系电话:0879-8316069,邮政编码:6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