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职责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文物管理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4个事业单位。
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负责机关、指导下属单位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工资福利报批和职工养老保险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
(二)文化股
拟订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工作;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文化口统计工作、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三)旅游开发股
负责拟定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定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国内宣传推广、市场开发、区域合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拟订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
(四)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文化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行业安全、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职责。
4个事业单位:
(一)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馆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策划组织全市各类大、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性文艺比赛、文艺演出和各类展览;面向社会,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指导社区文艺团队的活动;培训下一级文化机构业务干部及社会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学、文艺作品的创作;开展群众文化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收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研究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育和开发文化产业,利用文化人才优势、文化经济政策、民族文化资源,积极稳妥地开发文化产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西盟佤族自治县博物馆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文物资源的普查、管理、保护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等;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工程,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和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西盟佤族自治县图书馆
收集、整理、保存储藏历朝历代的各类书籍,为考证历史提供有效资料;提供各类图书、报纸、期刊资料,以供查阅;负责图书的对外借阅、上架、储藏保存及信息咨询服务;积极组织送图书下乡,为农民传送科普文化知识,促进西盟文化事业发展。县图书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部署下,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公共图书馆工作评估的新要求,以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电子资源为建设方向,优化馆藏结构,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艺术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既符合艺术规律又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依托西盟县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整理、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创作、打造出一批独具西盟县民族特色的文化作品和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班子分工
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罗振天 党组书记: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苏 艳 局长: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全面工作。
罗闽闽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文物安全、旅游统计、住宿业、文体娱达规、产业发展、投融资、招商引资、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经济运行分析、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旅游产品开发及品牌创建、红色旅游、跨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开发建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生态旅游、厕所革命等工作;分管文物局、旅游开发股、博物馆,联系西盟县旅投发展有限公司。对接市局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胜地办、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博物馆。
杨 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政府采购、艺术创作展演、文艺表演团体建设、艺术团队改革、公共服务、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社会文化、图书馆及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工作;分管党建办、财务室、文化股、文化馆、图书馆,联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佤部落文化演艺公司;对接市局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
岩 跑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审批、经营主体倍增、行业监管、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假日市场、应急管理、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投诉处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业安全、乡村振兴、扫黄打非、营商环境提升、公共卫生、反恐怖、防范邪教、禁毒防艾、食品安全、依法治县、对外交流合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新媒体、舆情、市场开发、区域合作、外事、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科技教育、信访、统一战线、党管武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保密、机关内部安全、综合考评、爱国卫生、双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联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外交流合作科、信息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岩跑同志在帮扶点他朗村驻村期间,所负责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审批、经营主体倍增、行业监管、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假日市场、应急管理、投诉处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业安全、乡村振兴、扫黄打非、营商环境提升、公共卫生、反恐怖、防范邪教、禁毒防艾、食品安全、依法治县、对外交流合作和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由罗闽闽同志负责和分管。负责和分管的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新媒体、舆情、市场开发、区域合作、外事、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科技教育、信访、保密、机关内部安全、综合考评、爱国卫生、双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和分管的办公室,由杨娜同志负责分管。
县文化和旅游局班子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AB角)关系为:罗振天—苏艳,罗闽闽—杨娜—岩跑。
四、办公地址:西盟县龙潭路245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8344579,邮政编码:6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