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10日 16:17  点击:[]

 

所属栏目:机构职能部门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一)履行西盟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西盟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上级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做好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西盟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开展西盟县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五)完成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十七)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盟佤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机构设置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重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联系县林业和草原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办公室下设财务室。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劳动工资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二)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国土空间规划股。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报批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报批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负责组织并联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负责自然资源系统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

(四)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股。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地理信息成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五)矿产资源管理股。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安全维稳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重要矿产资源压覆查询,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矿产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六)国土环境管理股。拟定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编制工作;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

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承担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具体业务工作,开展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组织编制西盟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指导乡(镇) 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并对其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区域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 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其他工程)规划管理;分级指导、审查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核确定建设项 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核实意见》的技术审查和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审查工作。落实县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城乡规划编审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


西盟佤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 自然资源登记、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管理、维护,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社会查询服务;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自然资源登记、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 ,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 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 整理、归档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核法规股、权证股、信息档案股。

西盟佤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根据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收储土地,优先盘活国有存量土地,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保证政府掌控土地一级市场;依法对收回、收储的储备土地进行管理,并进行出让前的开发与合理利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县辖区内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管理;对县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全县矿业权招、拍、挂 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管理;受主管局委托依法做好中心城区范围内县本级组织供应的土地出让金的入库收缴、成本清算管理和县本级土地出让前报件组织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协助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参与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验收技术性工作 ;接 受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委托,负责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协助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技术性审查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土地开发、整治和复垦工作。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 目的实施 ,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获得新增耕地指标,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各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的具体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项 目的踏勘、选址工作;负责项目地形图测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联系工作,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项 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和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负责项 目工程的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和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负责项 目工程的立项招标联络、施工管理及审计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 目的鉴定、验收和配合协调工作;负责项 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县储备土地的整治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梭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梭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 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 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 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卡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卡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 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 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 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 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中课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中课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翁嘎科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翁嘎科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 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厂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厂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力所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力所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岳宋自然资源管理所

单位名称: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岳宋自然资源管理所

主管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市、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 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做好自然资源信 访接待工作 ,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乡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党的建设、审计、巡察工作。联系勐梭镇自然资源管理、岳宋自然资源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资源开发与利用、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土地收购与储备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林长制、耕地保护、绿色经济、统计、河(湖)长制、综合防震减灾、义教均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生防溺水、双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国土空间规划股、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环境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联系翁嘎科自然资源管理所

王丽丹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保密工作、档案、社会信用体系、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人事、创建文明城市、爱卫创卫、志愿服务,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艾、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国土规划整治中心。联系力所自然资源管理所。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会、妇女、老干、残联、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科普统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新厂自然资源管理所。

李浩杰 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统战、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公平竞争、质量强县、地下水污染,联系中课自然资源管理所。

领导班子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赵冬←→王丽丹

杨威←→李浩杰

四、办公地址

西盟县建安路479

五、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电话

08798342077,邮政编码:6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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