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西盟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批准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市级福彩中心做好辖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西盟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乡村振兴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财务规章;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法治建设等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负责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等工作,领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督促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办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关工作;承办边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黄敬涵: 主持县民政局党组全面工作,负 责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组成员、副局长岩教: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业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业务、社会事 务业务。负责抓好项目、平安建设、反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禁毒、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牵头办理、答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会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提案和议案等工作。完成主要 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岩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财务、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社会 组织党办)业务、社会救助业务。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政风 行风建设、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访、政务信息公 开、挂包帮、老干部、工、青、妇、防艾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 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即明确分工又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 系为:黄敬涵—岩教、岩金,岩教—岩金。
四、办公地址: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2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879-8342075,邮政编码:6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