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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普通辅助。主要从事办公室综合性服务工作,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3)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办公室岗位职责(文秘、财务会计、计算机、新闻学类等专业毕业人员和有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1日 (二)报名地点:西盟县财政局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吕荣进,0879-8344205。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市场监管查询有无营业执照并出示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本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并填写《西盟县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一)面试 1.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缺考界定为抽签结束后第一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未到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文秘相关资格证书或财务相关资格证书。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体检时间为:具体时间由财政局统一安排。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由拟聘用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自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及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一次,复检医院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资待遇 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17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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