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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乘车安全须知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儿童乘车应有成人旅客携带。 2、一切旅客都应无例外地接受车站值勤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违禁危险品乘车。 3、乘车时,系好安全带,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得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 4、站乘车时,请携带好身份证、乘车码以便站内及定制班车方便查验。如需报销凭证:请到站内售票窗口换取报销凭证车票。 5、站乘车时请按票面标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如不能按时乘车,须在开车前办理改乘及退票手续。 6、旅客乘车自带物品不得超过10 千克。超重行李应办理托运,托运行李中不能夹带贵重物品、禁运物品、货币及有价证券。 7、未尽事宜请参阅《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及《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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