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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
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文件
西巩固振兴组〔2023〕7号
西盟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关于确定全县2023年度防返贫
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直属单位,驻西军(警)部队: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省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3〕4号)和《普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市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普巩固振兴组〔202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如下。
一、西盟县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执行全省、全市监测底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050元。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抓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认真落实“网格化”动态监测机制,做实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双向协同”监测排查工作,按要求开展乡镇集中研判和县级联审确定,严格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确保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西盟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西盟县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坚持以产业为主、就业为辅、兜底补充,因户因人实行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的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扎实开展季度收入采集录入工作,强化数据分析运用,跟紧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持续增收,风险消除稳定,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西盟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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