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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宋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盟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现将岳宋乡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西盟佤族自治县岳宋乡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魏铁映
三、执法区域:西盟佤族自治县岳宋乡
四、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五、办公地址:西盟佤族自治县岳宋乡
六、监督电话:8220003
七、邮编:665702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 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九、岳宋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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