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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东朗河左岸沿河道路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开书 西自然土空规公开字[2025]第01号 西盟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 年1 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 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月3日作出了 西盟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东朗河左岸沿河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地字第530829202500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四十 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现予以公开。 西盟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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