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13-10_C/2018-0118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时间: 2018-01-15
名称: 西盟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西盟班箐老憨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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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西盟班箐老憨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5日至11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79-8342222

传真:0879-8342222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盟县班箐老憨沙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西盟县班箐老憨沙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西盟县中课镇班箐村

5通讯地址:西盟县中课镇班箐村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临沧尚德环境影技术有限公司

7)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05%

8)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从事河砂开采和洗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

二、项目建设生产过程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环保型产品,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减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保证运输过程不散落。运营期:对出厂运输道路进行硬化,经常洒水清扫,洒水抑尘,石料运输时,料车进行覆盖。堆料场采取遮盖措施,从而减少粉尘产生量。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池中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浓度,项目施工期不得外排施工废水。运营期: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洗砂和场地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厂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设备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等,降低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即挖即用,不能利用部分即挖即运走,妥善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车辆装载禁止超载,加盖苫布遮盖,杜绝沿路遗洒。运营期:沉淀池沉渣晒干后用于厂区道路场地填补,挖出较大石块,收集后外卖用于建筑行业,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按环卫部门要要求统一处置,废机油利用专门容器密闭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应达100%

三、恢复开挖破坏的植被。

四、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资金投入,真正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该报告表是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的依据,要求业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西盟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检查。

八、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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