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8013-10_C/2017-1213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时间: 2017-12-04
名称: 西盟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西盟展辉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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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2-04 著录时间 : 2017-12-13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7-12-13

西盟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西盟展辉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4日至1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79-8342222

传真:0879-8342222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盟展辉采石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西盟展辉采石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 西盟县力所乡南亢村

5通讯地址:西盟县力所乡南亢村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7)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2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6%

8)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属于产能转型升级项目,主要产品为毛石、公分石,采规模为4.5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生产过程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大气环境保护。1、采矿区、排土场、工业场地堆场和矿区运输道路旱季定期洒水,抑制粉尘、扬尘产生。2、自卸汽车运输石灰岩矿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起尘量;卸料、投料位置采取三面围挡措施抑制卸料粉尘扬起,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差,减少粉尘扬起量。3对于生产过程挖掘机、装载机产生的机械燃油废气,做好燃油机械的保养维护和使用低硫柴油减少废气的排放。4、工业场地破碎系统(一破、二破)采取湿式破碎,抑制粉尘外扬,筛分系统采取密封措施,抑制粉尘外扬,物料皮带输送有落差环节采取半封闭罩子抑制粉尘外扬,成品石粉堆放场采取定期洒水和用遮阴网覆盖,防治风力起尘。5、爆破粉尘采用微差控制爆破,科学爆破,减少粉尘产生量。6、工业场地破碎系统、筛分系统上方修筑钢架结构大棚,不露天作业,抑制粉尘外扬。经采取措施后,能有效减少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1、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降尘和用于附近旱地浇灌。2、矿区分区开采,减少露天开采面积,减少矿区地表径流,于矿区低洼处设40m3沉淀池沉淀露天采场雨季地表径流,设30m3沉淀池沉淀排土场地表径流。3、排土场上游、两侧修筑截排水沟,截排雨水,防止雨水冲刷排土场。4、采矿区上游修筑截排水沟,开采平台内侧预留排水沟,截排雨水。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采矿过程中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和凿岩机等机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2、合理布置作业面,利用山体屏蔽设备噪声。3、矿山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运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仅在白天作业,矿山爆破昼间爆破作业,减对外环境的影响。4、工业场地破碎系统和筛分系统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措施降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仅昼间作业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5、产品外运禁止超载、满载,且用篷布遮盖,经过沿途村庄时,应限制鸣笛,在晚上10:00后禁止载重汽车运输物料,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造成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1、矿山按照分区进行开采,每次开采平台开采结束时后,即覆土恢复植被。2、职工生活垃圾于有顶垃圾池收集后与力所乡垃圾一起集中处置。     3、机械设备更换产生的废机油由商家及时带走,不在矿区储存。

三、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资金投入,真正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该报告表是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的依据,要求业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西盟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检查。

七、本批复5年内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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