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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岗前安全培训 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西盟县应急管理局应邀参加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西盟有限公司制胶厂举办的“2022年岗前培训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了交流指导。重点讲解了《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中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负责,是人人有责的,只有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厂纪厂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义务,为企业发展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助推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文/李玉萍 图/李建钰、黄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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