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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文物管理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一级局,下设事业单位:西盟县民族工作队、西盟县图书馆、西盟县文化馆、西盟县博物馆;下设各职能股室: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规划发展股、行业市场管理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42人,公益性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我部门依据《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人《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普财绩〔2021〕29号)的规定及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自评工作,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批复、资金安排和分配等相关材料,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四)评价指标及方法
评价指标有: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评价的方法
我单位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确定绩效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方案。财务室应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2)实施自评。财务室应按要求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部门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预算配置情况分析:西盟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预〔2021〕1号)的批复情况,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374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5.35万元(其中:其本支出1347.29万元,项目支出2566.58万元。)
(二)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收入3745.35万元,全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3913.87万元,预算调整3745.35万元,预算完成率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3.87万元(基本支出全年实际支出1347.29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34.42%,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2566.58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65.5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预算管理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计划、展开、审核全过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接受监督;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合法使用。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同时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指标清晰、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找准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自评,对自评结果靠后的几个项目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以此为鉴;
二是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较多,项目支出较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未做批复,所以预决算衔接度不高,在经费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加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和措施,以促进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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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市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相关表样.xls】 附件【西盟县旅客集散中心建设电力安全隐患排除专项经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相关表样.xls】 附件【西盟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经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相关表样.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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