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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盟县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规定,现将经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开展《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若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和中医管理股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举报,我局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监督电话: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和中医管理股:0879—8344249 西盟佤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0879-8342722 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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