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备案的公示
备案机关:西盟县卫生健康局 备案时间:2023年9月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规定,现将经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形式审查后开展《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若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管理股或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举报,我局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监督电话:西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879-8343381
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管理股:0879-8344249
省限制类医疗技术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