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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盟县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西盟县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03日
西盟县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切实加强西盟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我局决定于2023年8—1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为先的质量发展基本要求,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推动企业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 推动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抽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监督抽查抽查对象为西盟县辖区内车用汽油、车用柴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复合肥料、学生文具等重点工业产品流通企业,计划按每万人2个批次的要求,抽取共计18个批次的样品。
三、职责分工
(一)抽样材料准备: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负责抽样单、廉政监督卡、抽查通知书、企业须知、送达回证等基础资料的准备,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现场抽样情况记录。
(二)抽样工作:普洱市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负责负责样品的抽取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股协助完成抽样工作。
(三)检验工作:由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具体负责。
(四)报告发放和异议处理:由质量监督管理股具体负责。
四、抽查时间安排
(一)抽样阶段: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抽样工作。
(二)检验阶段: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项目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对所抽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三)报告送达: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及时将检验报告报送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应将检验报告及时送达企业。
(四)后处理:2023年12月31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相关人员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抽样过程严格按照 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确保此次专项抽查程序合法、科学规范、信息准确、内容完整。
(三)检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相应的检测项目应按本方案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原则。
(四)参与监督抽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 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制度。
六、异议和复检
被抽样单位或生产经营企业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及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如对抽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向西盟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复检申请,经西盟县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送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复检。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认可初检结论。
七、工作纪律
实施本次监督抽查工作时,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监督抽查工作纪律,严禁抽查收费,避免重复抽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现场抽样前不允许提前通知企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泄露本计划。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经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联系人:杨俊贤;邮箱:874413668@qq.com。)
附件:1.2023年西盟佤族自治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一览表
2.2023年普洱市重要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实施细则
3.2023年西盟佤族自治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4.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任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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