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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要工业产品监管力度,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结合西盟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辖区内重要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为先的质量发展基本要求,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推动企业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 推动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内容
此次监督抽查抽查对象为西盟县内车用汽油、车用柴油、钢筋、化肥、水泥等重要工业产品流通企业,计划按每万人2个批次的要求,抽取共计17个批次的样品。
三、职责分工
监督抽查由县局质量监督管理股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负责样品检验。
(一)抽样材料准备:县局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抽样单、廉政监督卡、抽查通知书、企业须知、送达回证和现场抽样记录等基础资料的准备。
(二)抽样工作:县局质量监督管理股和所抽取重要工业产品所在辖区监管所负责样品的抽取工作,普洱市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协助指导完成抽样工作。
(三)检验工作:由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具体负责。
(四)报告发放和异议处理:由县局质量监督管理股具体负责。
四、抽查时间安排
(一)抽样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抽样工作,并及时将样品和相关资料送达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二)检验阶段: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项目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对所抽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三)异议处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及时将检验报告报送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股,县局质量监督管理股应将检验报告及时送达企业,并确保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样品的复检由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负责。
(四)后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相关人员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抽样过程严格按照 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确保此次专项抽查程序合法、科学规范、信息准确、内容完整。
(三)检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相应的检测项目应按本方案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原则。
(四)参与监督抽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 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制度。
六、工作纪律
实施本次监督抽查工作时,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监督抽查工作纪律,严禁抽查收费,避免重复抽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现场抽样前不允许提前通知企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泄露本计划。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经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联系人:杨俊贤)
附件:1.2022年西盟佤族自治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一览表
2.普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抽查实施细则
3.2022年西盟佤族自治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4.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任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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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2年西盟佤族自治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普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抽查实施细则.zip】 附件【附件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诺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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