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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 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
2017年11月3日,县长曹鸿迎在县党政综合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有关事项及经费。现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 (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一要原原本本学报告。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把报告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通过学习来准确把握,把每一点都领会深、领会透。二要结合职责做谋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化认识党的十九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各项战略部署的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全面做好当前和长远各项工作。三要联系实际干实事。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把好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还传达了省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会议,省环境保护督查组普洱市环保督查反馈会议,全市1—3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工作会议、河长制工作专题推进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二)听取县水务局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及时成立了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科学编制河湖库渠名录,对全县主要河流、水库、水电站、渠道、坝塘实现河长全覆盖,有效推进了县级河长巡河工作责任的落实。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继续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库渠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二要加大统筹力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大统筹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继续加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三要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巡河巡查,以上率下。四是加大督查力度。要加大对各级河长的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推进滞后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要深入开展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 (三)听取县水务局关于移民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我县移民工作主要是南康河二级水电站、永不落中型水库、代格拉小(一)型水库项目建设工程的征地移民生产安置工作,涉及移民搬迁项目、人口较少,安置方式单一,矛盾和问题较少,总体工作情况良好。 会议强调,移民工作直接涉及群众利益,敏感度高、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大局意识,加强业务学习,超前谋划,及时高效地解决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一要加强上下衔接。要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把我县移民项目实施的背景、情况、问题报告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按照进度安排,有序实施各类配套项目;要做好群众工作,把政策宣讲做实做细做到位。二要加快项目实施。要加快南康河水电站验收、永不落渠道建设及库底清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移民投资任务。具体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文良同志牵头负责。 (四)听取县反恐办关于反恐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全县反恐工作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保反恐维稳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疆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反恐工作,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牢。一要强化反恐意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六进”工作的落实,加强群众反恐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的识恐、防恐和反恐意识。二要加强反恐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反恐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加强反恐联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责,联防联动。具体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杰同志牵头负责。 (五)听取县维稳办关于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县综治维稳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切实落实综治维稳第一责任,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多措并举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2017年上半年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位列全省、全市前列,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强调,全县综治维稳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一定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实践,巩固维护好边境稳定的良好局面;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调整工作措施,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维稳形势;要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既要重排查更要重化解,及时有效管控社会矛盾;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尽快修改完善岳宋试点工作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禁毒工作。 三、研究有关事项 (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服务收费的请示》(西发改发〔2017〕95号),签发人:汪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粮食购销公司2017年65万公斤县级储备粮稻谷轮换(收购)价格的请示》(西发改发〔2017〕122号),签发人:汪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给予通报表扬2017年全县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请示》(西教发〔2017〕36号),签发人:李先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帮助解决力所乡幼儿园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西教发〔2017〕37号),签发人:李先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教育局加强与县国土资源局衔接,按规定按程序办理。 (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局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研究讨论〈西盟县特勤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西公发〔2017〕70号),签发人:者中伟 吕恒 罗凤军。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将XM2017-20号地块部分土地协议转让的请示》(西财发〔2017〕157号),签发人:刘庆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请求给予动用预备费的请示》(西财发〔2017〕170号),签发人:刘庆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请求给予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请示》(西财发〔2017〕171号),签发人:刘庆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给予2017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立项的请示》(西财发〔2017〕174号),签发人:刘庆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西盟县工业园区勐梭片区二期征地按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70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娜拐土地置换方案项目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50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叶很、岩解土地置换方案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51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杨金荣土地置换方案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52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安扁、岩龙土地置换方案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53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安相土地置换方案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54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批准实施西城区兴盟路和龙潭路T字路段绿化改造提升试点工程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13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给予批准实施西城区道路灯光照明亮化工程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18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审核批准西盟县2013年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及公开抽签实施办法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35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根据常务会议要求抓好具体实施。 (二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批准实施西城区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41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批准实施水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42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批准实施西城区勐卡路和木鼓路临街建筑物灯光亮化工程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52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给予批准启动〈西盟县城乡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73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给予批准实施西盟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98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西盟分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实施西盟移动“无线城市”建设的请示》(西住建环联发〔2017〕48号),签发人:李先波 秦伟武。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提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求批准配备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的请示》(西人居发〔2017〕6号),签发人:王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人居办要按照考核管理有关要求,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管理,使其发挥作用。补助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十一)研究《西盟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给予批准公司作为2016年和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省级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西城建司发〔2017〕3号),签发人:叶花。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给予批准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请示》(西林发〔2017〕90号),签发人:吕恒。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的请示》(西水发〔2017〕67号),签发人:刀云川。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给予批准力所乡佐扩村卫生室原址拆除重建的请示》(西卫计发〔2017〕168号),签发人:李改良。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给予批准勐卡镇永业村卫生室原址拆除重建的请示》(西卫计发〔2017〕169号),签发人:李改良。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给予批准翁嘎科镇班岳村卫生室原址拆除重建的请示》(西卫计发〔2017〕170号),签发人:李改良。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给予批准中课镇班箐村卫生室原址拆除重建的请示》(西卫计发〔2017〕173号),签发人:李改良。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给予研究决定取消实施勐梭龙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的请示》(西文广旅发〔2017〕32号),签发人:黄丽萍。 会议决定:暂缓实施勐梭龙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 (三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招商合作局关于提请审议〈西盟县重点产业招大引强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西招商发〔2017〕7号),签发人:娜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按程序报县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给予批准执行〈西盟佤族自治县关于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请示》(西残请〔2017〕9号),签发人:白梅。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按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予以实施。 (四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给予审批西盟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讨论稿)的请示》(西防艾委〔2017〕8号),签发人:李改良 罗忠强 刘庆华。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四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西盟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草案)的请示》(西法发〔2017〕4号),签发人:沈兆增。 会议决定:拟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四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请求批准〈西盟佤族自治县2017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草案)的请示》(西法发〔2017〕5号),签发人:沈兆增。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三、研究有关经费 (四十四)研究《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给予解决30名党政干部赴重庆大学学习培训经费的请示》(西组请〔2017〕17号),签发人:石字国。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30名党政干部赴重庆大学学习培训经费20万元。 (四十五)研究《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给予帮助解决2017年关爱资金所需经费的请示》(西组请〔2017〕19号),签发人:石字国。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委组织部2017年关爱资金所需经费20.12333万元。 (四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党校关于给予解决学校建设配套资金的请示》(西校请〔2017〕8号),签发人:杨国华。 会议决定:拟同意安排县委党校建设配套资金200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四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决201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所需资金的请示》(西考请〔2017〕1号),签发人:杨国华。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201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88.16万元。 (四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决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奖所需资金的请示》(西考请〔2017〕2号),签发人:杨国华。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奖68万元。 (四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工作经费的请示》(西关工委请〔2017〕1号),签发人:肖会军。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17.7万元。 (五十)研究《西盟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的请示》(西示范创建办发〔2017〕2号),签发人:岩克姆。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33.272万元。 (五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帮助解决县幼儿园保教经费的请示》(西教发〔2017〕48号),签发人:李先楷。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幼儿园保教经费24.0975万元。 (五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请求解决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西司发〔2017〕24号),签发人:罗廷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经费21.3万元。 (五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民政救灾专用车购置所需资金的请示》(西民请〔2017〕10号),签发人:岩龙。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民政局民政救灾专用车购置补助资金35万元。 (五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给予同意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2017年度村(社区)组相关经费的请示》(西财发〔2017〕173号),签发人:刘庆华。 会议决定:拟同意县财政局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2017年度村(社区)组相关经费326.015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五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力所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剪力墙工程资金的请示》(西人社发〔2017〕49号),签发人:罗忠强。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力所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剪力墙工程资金15万元。 (五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中课等四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资金的请示》(西人社发〔2017〕50号),签发人:罗忠强。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中课等四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资金20万元。 (五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求给予解决西盟县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报告编制费用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70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西盟县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报告编制费用40万元。 (五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手续费用的请示》(西国土发〔2017〕188号),签发人:李臣熙。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手续费用12.6685万元。 (五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帮助解决西盟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39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拟同意安排西盟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272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六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解决2013年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贷资金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43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2013年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贷资金42.202105万元。 (六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65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规划编制经费45万元。 (六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西盟县城市环卫服务项目运营经费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66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西盟县城市环卫服务项目运营经费62.5万元。 (六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西盟县西城沿街建筑物灯光亮化工程审计费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69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西盟县西城沿街建筑物灯光亮化工程审计费26万元。 (六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关于请求解决2013年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贷资金的请示》(西住建环发〔2017〕182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拟同意安排2013年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贷资金265.872643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六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以奖代补”拆除违法建筑资金的请示》(西人居发〔2017〕16号),签发人:王童。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以奖代补”拆除违法建筑资金19.53万元。 (六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所需经费的请示》(西人防发〔2017〕9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所需经费15万元。 (六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安装基于北斗卫星通信新型防空防灾警报所需经费的请示》(西人防发〔2017〕10号),签发人:李先波。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安装基于北斗卫星通信新型防空防灾警报所需经费38万元。 (六十八)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给予解决2017年新厂镇脱贫出列贫困村隐患路段整治工程资金的请示》(西交发〔2017〕88号),签发人:李钟红。 会议决定:同意从新增债券资金中统筹安排2017年新厂镇脱贫出列贫困村隐患路段整治工程资金232.374万元。 (六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西盟县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配套的药械运输车购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17〕125号),签发人:马景明。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西盟县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配套的药械运输车购置资金18万元。 (七十)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请求划拨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17〕133号),签发人:马景明。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80万元。 (七十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给予帮助解决2017年经济作物生产项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17〕145号),签发人:马景明。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经济作物生产项目资金50万元。 (七十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给予帮助解决2017年粮食生产项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17〕146号),签发人:马景明。 会议决定:拟同意安排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粮食生产项目资金130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七十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给予解决旅游景区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的请示》(西文广旅发〔2017〕30号),签发人:黄丽萍。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景区运行维护管理经费52.956万元。 (七十四)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编修〈西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经费的请示》(西文广旅发〔2017〕33号),签发人:黄丽萍。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编修〈西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经费10万元。 (七十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西盟县2017年“十一”黄金周“灵境佤山•部落狂欢”活动工作经费的请示》(西假日办发〔2017〕8号),签发人:黄丽萍。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西盟县2017年“十一”黄金周“灵境佤山•部落狂欢”活动工作经费50万元。 (七十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报西盟县人民医院关于给予补助卫生耗材及设备维护资金的请示》(西卫计发〔2017〕179号),签发人:李改良。 会议决定:拟同意安排西盟县人民医院关于给予补助卫生耗材及设备维护资金360万元。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七十七)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请求拨付2017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的请示》(西综治请〔2017〕1号)。 会议决定:同意拨付2017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8万元。 (七十八)研究《西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给予安排保运转经费的请示》(西勤发〔2017〕2号),签发人:赵程。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保运转经费24.096912万元。 (七十九)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妇联改革暨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经费请示》(西妇请〔2017〕4号),签发人:李庆。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妇联改革暨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经费11.9万元。 (八十)研究《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发放入伍大学生奖励的请示》(西武〔2017〕4号),签发人:马屹。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人民武装部入伍大学生奖励资金18.7万元。
出席会议人员:曹鸿迎、张正立、王 童、宋正娴、张文良、赵富雄、付俊国、田维荣。 邀请参会人员:叶 翠、王宗俊。 列席会议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参加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有关议题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会议请假人员:李世华、李 杰。 会议记录:鲁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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