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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编号: XMJTYS—YA—01 预案版本号: 01
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颁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西盟县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全县民众交通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社会负面影响,编制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了第三方应急专家的外部评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批准,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西盟县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指导我局下属各相关单位及交通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应急救援体系纲领和行动准则,我局全体人员应按《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演练并贯彻实施。
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签字): 2018年3月20日
预案编制小组
编制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保证西盟全县民众交通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社会负面影响,编制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为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向各有关单位及社会民众宣传学习,现将预案的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1.编制的依据及意义 本预案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普洱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西盟县交通行业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预案》是西盟县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指导我局下属各相关单位及交通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应急救援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对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预案编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预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编制导则要求; (2)针对性原则:根据本县交通实际和行业特点,预案的应急组织体系、物资配备及处置措施必须有针对性,确保预案科学、有效; (3)协调性原则: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主体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应保持统一协调,相互联动; (4)适应性原则:预案应根据本县的地理条件、应急资源及交通现状,适应行业需求。 3.编制过程 (1)为编制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预案文件,西盟县交通运输局专门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并进行思想动员及职责划分; (2)为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小组深入本县基层进行了实地考察研究,并形成《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保证了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在编制过程中,针对风险分析、应急技术、物资整合及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关系请教相关专家、部门领导,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4)编制完成后,聘请第三方应急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确保预案科学合理。 4.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个综合预案、6个专项预案、《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介绍了主体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了应急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等。 特此说明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2018年3月5日
第一章 综合应急预案............................................ 1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应急预案体系................................................ 1 1.5应急工作原则................................................ 2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 2.1应急领导小组................................................ 3 2.2应急办公室.................................................. 3 2.3应急指挥部.................................................. 3 2.4应急工作小组................................................ 4 2.5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5 3 监测和预警....................................................... 9 3.1监测预警内容................................................ 9 3.2预警分级和信息发布......................................... 12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12 3.4预警启动程序............................................... 12 3.5预警终止程序............................................... 13 3.6信息报告................................................... 13 4 应急响应........................................................ 14 4.1响应分级................................................... 14 4.2响应程序................................................... 16 5 恢复与重建...................................................... 18 5.1善后处置................................................... 18 5.2调查与评估................................................. 18 5.3补偿....................................................... 19 5.4恢复重建................................................... 19 5.5信息发布与宣传............................................. 19 6 应急保障........................................................ 19 6.1应急队伍................................................... 19 6.4技术支撑................................................... 20 6.5资金保障................................................... 21 7 预案的管理...................................................... 21 7.1宣传教育培训............................................... 21 7.2预案演练维护............................................... 21 7.3应急预案的评审............................................. 22 8 奖惩与责任...................................................... 23 8.1表彰奖励................................................... 23 8.2责任追究................................................... 23 8.3应急预案的备案............................................. 23 9 附则............................................................ 23 第二章 专项应急预案........................................... 24 (一)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4 (二)交通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0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6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43 (五)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50 (六)自然灾害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7 第三章 附件.................................................. 63 3.1术语解释................................................... 63 3.2编制依据................................................... 63 3.3相衔接的预案............................................... 64 3.4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65 3.5应急应急联动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66 3.6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66 3.7应急响应程序图............................................. 67 3.8应急响应组织机构脑图....................................... 68 3.9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图(局部)................................. 68
第一章 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快速、协调、高效的交通运输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我县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秩序,增强应急保通能力,特制定本预案。(事故分级见本预案“4.1响应分级”)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普洱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西盟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盟佤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以及需要同级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提供应急支援的其他运输紧急事件。 1.4 应急预案体系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1个综合预案,6个专项预案构成。具体详见应急预案体系图1-1。
图1-1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及道路养护,充分发挥行管工作人员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直接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各类事故(件)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直机关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协同配合。 3)迅速响应,协同应对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及相关企业所有人员都负有应急救援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长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县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领导职责。 2.2应急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培训学习、应急演练、预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突发事件,作为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应急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运安股,应急值班电话:0879-8343795。 2.3应急指挥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即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性质和形态,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人员和物资,快速反应,紧急展开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同时,交通运输局应急办与县政府应急办、县应急指挥部保持紧密沟通,根据现场事态变化,会商研判,科学决策,保持与政府相关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联动。如事态严重,现场失控,交通运输局无法独立处置时,立即向县应急办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扩大应急,并建议成立联动应急指挥部,共同处置。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应服从上级联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联动协作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局、公安边防大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气象局、西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西盟县综治办、西盟公路分局、西盟县人民医院、西盟县电信公司、西盟县供电公司、中石化西盟分公司、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神通汽车修理厂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各部门单位人员应服从联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联动处置。具体如图2-1所示: 图2-1应急预案体系 2.4应急工作小组1)应急组织体系 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事故(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其成员由交通运输局各股室人员组成。交通运输局应急组织体系如图2-2所示:
图2-2应急组织体系 2)应急组织机构组成部门: ①应急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 ②应急办公室:交通运输局运安股 ③抢险保通组:地方公路管理段 ④通讯联络组: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⑤运输保障组:县路政大队邮政发展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⑥技术专家组:基本建设股和地方公路管理段 ⑦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局资产管理股 ⑧事故调查组: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和运安股 ⑨信息报道组: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及运安股 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见第三章:附件3.4 2.5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5.1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运输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畅通保障。保持与辖区外的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必要时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 2)配合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事故救援、伤员运送开辟救援通道;为疫情控制、卫生防疫设卡布点提供道路畅通保障。 3)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伤员抢救,人员安全撤离的运输保障。 4)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措施做出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2.5.2应急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处理好应急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2)参与事故应急抢险,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3)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助制定排险、抢险方案; 4)及时向县应急办报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2.5.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措施,指挥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行动,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审,督促检查应急预案工作措施的落实; 2)发生突发事故,按事故等级启动应急指挥程序,指挥长不在岗时,由副指挥长履行指挥长职责;指挥长、副指挥长均不在岗时,按组织机构先后排序接替指挥; 3)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情况,服从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安排,配合处理好相关工作。 2.5.4 各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抢险保通组职责 ①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侦察、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在做好抢险人员防护措施后组织抢险; 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避免灾情扩大; ③协助搜救受伤、死亡及失踪人员,估计初步损失并及时上报; ④与应急指挥部保持沟通,服从现场指挥部指令,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⑤协助事故后道路现场清除和交通恢复保通工作。 2)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灾害现场的信息联络,及时调查事故灾害现场对公路、桥梁、隧道造成的危害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通方案,协调保通资源(人员、物资装备、机械设备等),确保道路畅通; ②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工作; ③当通讯中断时,负责向应急人员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3)运输保障组职责 ①为事故灾害现场人员撤离急疏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②为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等运输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③对事故现场尚未撤离的人员、重要财物及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监护保管; ④及时观察、报告事故引起的次生灾害变化情况。 4)技术专家组职责 ①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抢险方案及安全措施; ②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及时修改、补充和调整抢救方案并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实施; ③根据现场分析查找抢险路线和人员可能遇难的地点; ④负责查找事故原因,分析灾害发展状况,制定防范措施; ⑤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5) 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援人力、财力、物力及资金的协调投入; ②与各应急组织保持联系,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资源的调配,对应急指挥部负责; ③做好事故处理资金投入计划、审核、报批工作,确保资金的投入使用,保障事故救援处理需要。 ④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食宿卫生后勤保障; ⑤负责灾后疫情防范,卫生消毒工作的落实。 6)事故调查组职责 ①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如上级政府派出调查组调查事故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②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开展事故倒查,制定防范措施; ③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整改措施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④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破坏、资源消耗、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7)信息报道组职责 ①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抢险救援、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②依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炒作、不夸大; ③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宣传应急、避险及法规常识,促进广大民众安全意识的提高。 3 监测和预警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所辖各公路管理局、道路交通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境内的交通道路沿线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对重点路段、桥樑、隧道危险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建立防护栏、防护挡墙,确保危险源安全、稳定。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和潜在隐患及时开展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监测预警内容1)气象监测、预测和预警。与县气象部门协调,由其向县交通运输局专报各类气象灾害周期预警信息(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大风、暴雨、大雾、道路积水等预警信息。 2)强地震监测预警。与县地震部门联合,掌握地震强度、震中位置、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经线路和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预警。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和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高度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现时间、发现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经线路、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公路、水路干线、枢纽交通管理手段和运力需求。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危险货物(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航道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路线;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7)重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人员伤亡和道路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8)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和目的地、途经路线、运载条件及运输时间等要求。 9)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制措施、绕行路线等。 客运站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10)重大恶性公路交通枢纽中断影响信息。重大恶性公路交通枢纽中断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人员伤亡和道路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和救援抢通保障的救援物资、设备需求。 11)其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2预警分级和信息发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红色)、Ⅱ级预警(严重预警.橙色)、Ⅲ级预警(较重预警.黄色)、Ⅳ级预警(一般预警.蓝色),上级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预警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将向本县系统内及时发布。本系统部门、专业监测机构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的预警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市交通运输局报请批准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送和接收电话:0879—8343795。 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和发布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气象、地震、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效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面向交通运输行业的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级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县交通运输局中心负责预测预警支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3.4 预警启动程序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时,县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分级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预警启动文件,并按照预警级别的要求向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向相关普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相关单位下发; 4)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此次预警是否需面向全县发布,如需要,应在12小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应急协作部门联合签发,联合签发的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向全县公布; 5)应急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6)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专业应急小组开展应急物资、车辆、设备的征用准备。 3.5 预警终止程序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突发公共事件已不能满足预警启动标准,需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各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办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3.6信息报告3.6.1信息的接收与上报 1)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值班室负责全县交通行业较大事故报告信息的接收,报告及反馈等相关工作,信息接收电话:0879—8343795; 2)交通行业中的道路施工单位、客货运输、危货运输等相关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开展自救、互救,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120、119报警电话。 3)交通行业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4)相关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负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5)发生重大危险货物运输泄漏、燃烧爆炸或因交通事故导致群死群伤的,可越级上报。 1)应急小组要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事故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长)或应急办向交通运输局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或指定专人通过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传递事故信息。 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1.1事件及响应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结合西盟县路网建设、工程质量、公路沿线地质状况、路网内运输车辆密集程度及本县应急能力情况,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损失的事故;发生区域性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危险货物运输火灾事故;100人以上的群体上访、聚众闹事事件。 Ⅱ级(重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损失的事故;发生地域性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事故;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聚众闹事事件,群体上访事件。 Ⅲ级(较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损失的事故;发生局部性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事故;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聚众闹事事件,群体上访事件。 Ⅳ级(一般):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伤亡事故;个别地点发生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事故;5人以上20人以下的聚众闹事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上访事件。 4.1.2响应分级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发生一般事故,交通运输局启动四级预案(蓝色),配合相关部门,必要时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3)事故无论大小都应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超级上报。 4.2响应程序4.2.1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突发事件级别之前,县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部门和区域的,要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能自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4.2.2应急响应启动 县交通运输局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应急响应: 1)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查清灾害大致情况,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以电话形式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宣布启动后,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到应急办集中办公,根据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办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4.2.3应急指挥协调 当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后,由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的工作组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对应急处置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运输、保通; 3)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运输、保通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4)报请政府请求协调公安交警、驻县武警交通部队或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和支援,包括协调事发地相关部门和辖区外相邻单位部门支援,充分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5)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稳控工作; 6)向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2.4扩大应急 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事态仍得不到控制,则请求启动政府预案,政府应急队伍到达后,本局应急指挥部向政府移交指挥权,全体应急人员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2.5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响应终止,并采取如下终止措施: 1)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事件平息,恢复正常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报送; 3)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工作措施; 4)现场工作组停止工作,部分工作小组撤离。 5 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本局各股室、部门人员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善后处置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5.2调查与评估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如事态严重,调查工作复杂、艰巨,政府派驻调查级,本局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协助查清事故真相,并在政府授权下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交通运输局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7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和恢复重建措施等。 5.3补偿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谁征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补偿申请。 国家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5.4恢复重建应急结束后,根据政府的统筹安排,积极参与、配合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恢复重建工作。 5.5信息发布与宣传信息发布与宣传由综合信息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具体按照本预案执行。 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6.1.1 组建原则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6.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制定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处置需求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公安、军队、武警等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1.3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安全风险的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6.2 物资设备保障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6.2.1 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特点,依托行业内的建设施工、运输等企业的设施设备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 6.2.2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存储、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 6.3 指挥平台与信息保障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置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6.4 技术支撑6.4.1 科技支撑 依托科研机构,开展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科技支持体系研究,加大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技术研究的投入,重点强化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辅助决策技术装备、特种应急抢险技术装备的投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平台,提高防范和处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水平。 6.4.2 应急数据库 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等数据库。 6.5 资金保障将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应急办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并统一负责该项工作经费的管理与使用。鼓励社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交通运输应急进行捐赠和援助。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 预案的管理7.1 宣传教育培训县交通运输局将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对职工和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针对自身的工作特点,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 7.2 预案演练维护7.2.1预案演练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1次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情况报政府应急预案备案部门。 7.2.2.应急预案的维护 1)应急预案的维护和修订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具体负责。 2)拟修订预案的项目和范围。参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a)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b)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c)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d)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e)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f)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应急预案的修订主要是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对于现场处置方案,若事故类型和危险源没有较大变化,则不作较大修改。 7.3应急预案的评审7.3.1评审条件 我局依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力量定期组织预案的内部评审,当需要对预案进行外部评审、备案时,聘请省、市应急资源库的专家进行指导和评审。 7.3.2评审频次 为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本预案每3年进行1次外部第三方评审,每年定期组织1次内部评审。根据内部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8 奖惩与责任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 表彰奖励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宣传,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 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应急预案的备案本预案经我局相关人员内部审核,委托第三方应急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局长批准发布,并及时提交评审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备案。 9 附则9.1本预案由西盟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9.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专项应急预案(一)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提高我局应对突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处置工作的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交通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是《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适用于我局管辖范围内发生各类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领导责任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控股公司交通职工队伍的作用,依靠专业、群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决策,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配合政府各部门,实施靠前指挥,开展抢险救援; 3)迅速开辟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车辆、物资、设备提供运输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加强通信联络,及时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完成上级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问题。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2)组织对突发道路交通事故专项预案的演练、宣传和培训; 3)传达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1)抢险保通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做好道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2)通信联络组:负责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加强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完成上级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运输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恢复道路交通、伤员救治运输提供交通保障。 4)技术专家组:负责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公路、桥梁、隧道损害的情况进行检测维护,并提出是否安全通行的建议。 5)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7)宣传报道组: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抢险救援、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1)当接到发生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应了解清楚事故现场伤亡情况,并立即向领导报告,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的应急管理部门通报了解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将事故严重程度以及组织开应急救援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及时撤离,防止事故的扩大。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4.2处置措施1)事故发生后,抢险保通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做好对受损的公路、桥梁、隧道的检测维护工作,确保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畅通。 2)各工作小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将最新险情动态及时报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最新动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3)当发现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积极与公安、交警等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立即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转运工作。 5 应急保障措施5.1物资保障1)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储备应急抢险必要的应急物资、车辆、设施、设备,确保应急救援时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2)作好应急物资的统计、维护、更新工作;作好相关企业的应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的临时征用统计工作。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2)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保证应急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大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范交通事故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 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通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较大公路工程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工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局工作职责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盟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交通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致使公众安全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响应,开辟救援通道,为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和伤员救治提供运输保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应急组按照各自职责,作好应急救援抢险组织工作。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公路工程事故,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公路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较大以上公路工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抢险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靠前指挥。 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以上公路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专项预案的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 3) 完成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2)组织对突发公路工程事故专项预案的演练、宣传和培训; 3)传达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 (详见综合应急预案)1)抢险保通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做好公路工程事故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2)通信联络组:负责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加强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完成上级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运输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恢复道路交通、伤员救治运输提供交通保障。 4)技术专家组:负责对因事故造成的公路、桥梁、隧道损害的情况进行检测维护,并提出是否安全通行的建议。 5)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7)信息报道组: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抢险救援、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1)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应了解清楚事故现场伤亡情况,并立即向领导报告,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的应急管理部门通报了解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并将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组织开张应急救援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路工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组织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向相关急救120、环境保护、安监、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电话通报情况,请求救援。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损伤,立即进行现场临时救护,通知“120”及时将伤员转至附近医院及时救治,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在处置过程中,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确定伤亡人数、事故等级,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 处置措施1)一旦发生事故,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要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并派出相关专家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2)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 3)与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保持通信畅通,加强与应急办之间的联系,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商讨应对措施; 4)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办;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5)根据事态发展,超出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及时报告县应急办,申请以政府名义,组织、协调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5 应急保障措施5.1 资金保障1)各施工单位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本市的相关规定,各有关单位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保证应急车辆、工程机械等救援设备的落实,加强对应急车辆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设备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大力宣传预防突发重大公路工程事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危化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 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辖路段危险货物车辆运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团结社会各界相关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较大以上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抢险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靠前指挥。 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以上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专项预案的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 3) 完成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2)组织对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专项预案的演练、宣传和培训; 3)传达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1)抢险保通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做好事故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2)通信联络组:负责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加强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完成上级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运输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恢复道路交通、伤员救治运输提供交通保障。 4)技术专家组:负责对因事故造成的公路、桥梁、隧道损害及土壤、水源等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情况进行检测维护,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 5)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7)宣传报道组: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抢险救援、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1)当接到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现场情况,并拨打相关环境保护、安监、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电话,请求救援,如有人员受伤,同时还需要拨打急救120电话;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的严重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组织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1)人员紧急疏散 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消除。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2) 现场警戒 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二次事故;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督促事故单位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 4.2 处置措施4.2.1现场救援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事发现场应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 2)在人员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发事件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分品种、数量和突发事件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突发事件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3)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突发事件车辆业主单位调派,突发事件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网络单位调用。 4)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5)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4.2.2扩大应急(1)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可能引发其它次生、衍生灾害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县政府,由政府视情况启动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2)如突发事件危害可能或已经波及邻县安全时,县政府应按规定立即通报邻县政府。 (3)如突发事件危害可能或已经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市、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5 应急保障措施5.1医疗救护保障为医疗卫生部门选择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开辟绿色通道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保证应急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大力宣传预防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 每年不定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危险货物运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以下简称突发事件)主要指非典型性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EV71手足口病、H1N1甲型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 1.2编制依据本专项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本县实际情况而制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突发道路旅客卫生疫情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疫情传播,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公众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疫情防治、救援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按照职责和权限,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指挥、协调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2)及时与当地政府及卫生防疫等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 3)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和应对方案,组织调配防控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源; 4)制订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督促、检查本地、本辖区交通行业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5)做好事后总结表彰工作,处理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个人; 6)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卫生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协调本地交通行业做好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 2)了解和分析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小时应急值班任务,切实做好上下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情况沟通; 4)处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1)抢险保通组:按上级规定和要求,配合疫情监测部门、卫生医疗机构在公路道口对疫情防控设卡,对进入我县境内的车辆进行检查、洗消、登记,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路政管理,检查突发疫情事件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公路畅通; 2)通信联络组:负责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加强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完成上级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运输保障组:督促运输企业优先安排防控工作所需的紧急物资的调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感染人员隔离、转运和救治提供交通保障。 4)技术专家组:对疑似疫情传播人员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必要时进行隔离。对接触疑似病例者的人员,应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扩大应急等事项提出建议。 5)事故调查组:对始发班车乘客、入境旅客、驾驶人员、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身体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协助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疫站点的设立工作;根据要求对相关的客货运车辆、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按要求设置和配备有关防控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7)宣传报道组: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上报;做好对企业干部职工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作好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3.1报告内容要根据疫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3.2报告时限与报告方式以车站、货场的车辆等为单位,一旦发现可疑病情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先行报告,而后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并在疫情发现后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在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要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随时报告;总结报告应于事件处理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1)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人首先采取劝说、解释等措施稳定其情绪,然后进行记录,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如在某一区域发现疫情严重,要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信息管控,并迅速请求支援; 3)在处置过程中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出现被传染的危险。 4.2 处置措施1)在客运站场发现需要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的传染病可疑病人(以下简称疑似病人),应劝阻其暂停乘坐交通工具,立即将其隔离,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在车辆交通工具上发生疑似病人,应采取通风、消毒、隔离等相应措施,并立即通知车辆经营者和县道路运输监督管理所。道路运输监督管理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报告情况。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将病人送就近的定点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治;对与病人同一车辆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医学调查、登记,并送留验站留置观察,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在公路在建工程现场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将其留验观察,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他相关人员采取隔离观察等相应措施,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在出境边防控检查站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人,由派驻检查站的卫生防疫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其采取隔离留验等措施,做好协助相关解释工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对交通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发生疑似病人的,要立即通知县卫生防疫部门,并报告局领导。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场所和接触人群的消毒、隔离和医学检查等工作。 5 应急保障措施5.1医疗救护保障医疗卫生部门选择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为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运输防疫物资和人员,要结合实际,确定几家道路运输客货运企业为重点联系企业,储备好车辆应急待命,随时调度。同时要对指定的车辆加强日常检查,保持车辆状况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大力宣传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危化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 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交通运输恐怖袭击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恐怖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我局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相关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突发暴恐事件,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暴恐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上级有关反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协调交通系统反恐防暴工作; 2)启动相应的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 3)负责组织协调反恐怖救援力量、救援车辆和物资、疏散转移和安置旅客、公路抢通保通等工作; 4)根据需要,在事发地点设立现场指挥组,一般性事件由局分管领导任现场协调指挥组组长,相关人员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反恐怖应急工作。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 1)执行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了解、汇总、上报交通运输系统的反恐防暴工作动态; 2)督导成员单位制定反恐防暴预案和履行反恐防暴职责; 3)督导成员单位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编制、评估、修订本单位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 5)完成局反恐防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1)抢险保通组: 参与应急处置劫持交通工具、破坏公路和收费站设施的恐怖事件,充分发挥地方公路、邮政发展、工程监督、运输管理等监管队伍的作用,做好道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2)通信联络组:做好反恐信息的沟通工作,加强与港航、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和情报,及时加强将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 3)运输保障组:提出遭受恐怖袭击后车站、码头、受阻公路和公共交通的疏通方案,组织力量做好疏散安置乘客和恢复交通秩序等工作。 4)技术专家组:针对暴恐事件,配合公安部门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 5)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做好反恐防暴人员、应急物资运输和车船通行的保障工作;在车站、码头、渡口、收费站、公交站点等为反恐设点检查提供方便。 7)宣传报道组: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反恐救援及处置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1)当接到突发暴恐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现场情况,并拨打政府、公安、县应急办、运政、交警等部门电话,请求救援,如有人员受伤,同时还需要拨打急救120电话;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的严重程度,在规定是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组织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1)配合公安、反恐、应急管理部门对现场围观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对公路旅客、客运站场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2)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引发混乱; 3)强化对重点目标、重点人员、重点线路、大型交通工具、危险运输企业和车船的管理控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反恐怖巡查工作。 4.2 处置措施1)当车辆、场站、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领域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反恐部门和局应急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迅速启动本级反恐应急预案,迅速做好先期的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恐怖袭击报告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及反恐部门报告,启动反恐应急预案,并指派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事发地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反恐应急救援工作,采取防控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应急保障队伍、专家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配合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积极抢救、运输伤员,转移疏散旅客,抢修损毁车、船等交通设施设备,抢通保通损毁公路、疏散车辆。 3)要根据掌握的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向县政府提出交通管制、局部戒严等建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要根据恐怖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公路、运管和交通运输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本行业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措施包括:加强对车辆场站、公共交通、重要公路、桥梁、隧道及货物集散地等重要目标的控制和保卫;加大事发地重要部位的检查、巡逻、控制力度;加大乘客配合公安、武警等力量,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的社会稳定。 5)局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上级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和工作秩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 应急保障措施5.1医疗救护保障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在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开辟公路救援通道,为伤员护送至医院救治提供运输保障。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保证应急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1)大力宣传预防突发暴恐事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突发暴恐事件应对能力。 2)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暴恐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反恐防暴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暴恐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暴恐事件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暴恐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然灾害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路正常通行条件,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因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地震、冰雹、雷电可能影响的交通中断、桥梁严重破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 1.4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相关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措施,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3)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靠前指挥; 4)完成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协调解决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3 应急办公室职责1)负责向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向局领导报送预警信息; 2)及时向应急工作组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并负责督办; 3)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自然灾害造成公路交通损失破坏情况,应对自然灾害的处置、恢复情况和交通保障信息。 2.4 各应急小组职责1)抢险保通组: 对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桥梁、隧道受损程度的勘查,制定抢险救援及运输保通计划,做好恢复重工作; 2)通信联络组: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沟通工作,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信息传递的及时与畅通;及时将救援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 3)运输保障组:提出车站、码头、受阻公路和公共交通的疏通方案,指导公路、桥梁、隧道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4)技术专家组:针对自然灾害,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应对措施。 5)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旅客的撤离疏散交通运输保障及善后工作。 7)宣传报道组: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做好自然灾害救援及处置信息资料、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整理,按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 信息处置程序1)当接到突发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现场情况,并拨打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电话,报告灾害情况,请求救援,如有人员受伤,同时还需要拨打急救120电话;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件情况的严重程度,在规定是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灾害造成人员伤害严重程度、灾害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组织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 应急处置措施4.1先期处置(1)先期到达灾区的应急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侦察、预判,对灾害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为随后到达的正式救援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2)对灾区现场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对被困人员进行紧急搜救,发现伤员进行简单处理后立即送医; (3)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地点,组织筹建临时应急指挥部。 (4)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无关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灾区现场,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二次事故; 4.2 处置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紧急动员和组织交通系统各单位应急抢险小分队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部署和监督本预案的实施。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快速进入灾区,具体布置道路、桥梁、隧道的抢险、抢修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查清道路、桥梁、隧道受损情况,并立即组织抢修小分队进入现场抢修中断道路和桥梁。如须架设临时桥梁,应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由上级组织抢险队伍携带架桥设备和材料进入现场。 (3)必要时,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向当地驻军提交人力支援请求,或征集全县的部分施工机械和车辆抢修重点路段和桥梁。 (4)做好次生灾害的处置或紧急预防工作。对处于灾区易于发生灾害的设施(如贮油罐区、加油站、配电设施、库区供水设施等)采取监视、补强等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的次生灾害采取隔离、报警、扑救、疏导等紧急处置措施,减轻或消除火灾、污染等危害。 (5)做好恢复运输生产、稳定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生活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 5 应急保障措施5.1医疗救护保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选择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重伤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5.2通讯保障1)应急状态下可用移动、电信网络相事故现场保持互沟通和联系,通信系统有保证; 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通信工具加强管理,保证通信联络,保证应急职责的履行。 5.3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保证应急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大力宣传、预防突发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有关应急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 每年不定期开展一次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6.2奖励与 责任追究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调查、控制、处置、救治受灾人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附 件3.1 术语解释1)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2)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4)应急演练 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3.2编制依据3.2.1国家法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7 号)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 号)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3.2.2法规和行政规章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订版) 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 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1月8日实施.修改版) 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⑦《云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1月7日发布) ⑧《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39号) 3.3相衔接的预案①《普洱市交通运输事件应急预案》; ②《西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③《西盟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4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急值班电话:0879-8343795
3.5应急应急联动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3.6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7应急响应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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