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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李鑫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西各单位,驻西军警部队: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 鑫 任勐梭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孔照钦 任勐卡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邹 芳 任中课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岩 盖 任新厂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董建松 任翁嘎科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杨西西 任力所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范祖波 任岳宋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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