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盟县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数量统计表
填报部门: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年度:2022年
序号
| 公开
领域
| 公开
事项
| 公开
内容
| 公开
时限
| 公开
方式
| 公开责任主体
| 监督
渠道
| 公开数量(条)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招标公告信息
| ①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②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③项目概况:西盟县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路线起于S339线K74+700左侧,止于富翁公路K1+150处,路线全长37.907公里。其中:主线路线起于S339线K74+700左侧,拟建6-20米预应力T形梁桥(橡胶厂桥)跨越河流,后路线沿南康河西岸由北往西南布线,路线途经橡胶二队(K2+300~K2+700)、橡胶一队(K5+200~K5+600)、五公里队(K11+900~K12+600)及拉槽队(K14+900~K15+200),于K16+029处原用的3-30米预应力T形梁桥(南通桥)跨越南康河至南康河东岸,后沿老路走廊带回多次回头升坡展线至大班弄北侧,继续沿老路布线途经大班弄(K26+000~K26+700)、罗阳社(K32+100~K32+400);于K34+650~K34+900以明槽路基偏于老路避开军事区及翁嘎科镇拥堵路段,于K34+900接上富翁公路,后沿富翁公路老路布线,于K35+700止于富翁公路K1+150处;主线路线全长35.7公里;连接线起点起于主线K34+650,沿老路布线途经翁嘎科镇集镇,于K2+207.32接上主线K34+910,连接线路线全长2.207公里;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⑤招标范围:西盟县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⑦本项目开启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解锁。投标人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
| 不少于20个自然日
| 网站公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招标代理机构
| 0879-834379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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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信息
| ①第一中标候选人;②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③投标报价187644359.00元;④工期:365日历天;⑤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名单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⑥项目负责人:曹桂林;⑦个人业绩: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项目;⑧曹桂林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B14160900028 ;曹桂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豫141201120121029;曹桂林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豫交安B(17)G01090;⑨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 3个工作日
| 网站公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招标代理机构
| 0879-834379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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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信息
| ①中标人名称: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②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提出。③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 1个工作日
| 网站公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招标代理机构
| 0879-834379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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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公开领域、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请各地各部门参照普政办发〔2018〕67号“(三)公开重点”中内容填写;“公开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填写;“公开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本部门政府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新闻发布会等。2.各成员单位如不涉及到表上内容,请在表格中填写“无”并加盖公章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