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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要求,现向各单位征求《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方案内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或补充填写内容,对方案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补充,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反馈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发送至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有无意见都需反馈,逾期催报。 联系人:刀迎亚,18387710647、8342425(传真) 联系邮箱:xmxzqskzhb@163.com 附件: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代章)2024年1月30日 附件: 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64号)及《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结合西盟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普洱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发展定位,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行动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8194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830户,年均增长15%,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21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达到5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28%以上。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产业层次逐步升级,发展活力日益增强,结构更趋合理,规模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 (一)产业助推行动 1.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肉牛、饲草、冬农、现代林、坚果、林下经济等6大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健全完善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加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引,实施精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民营“链主”企业,支持民营“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招引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靶向引进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加快推动产业链项目落地建成达产。〔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民资进入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民间资本注入肉牛、饲草、冬农、现代林、坚果、林下经济等6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提供支持。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产业链投资建设。〔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协同联动发展。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在制定产业链推进方案时和日常协调服务中,要注重调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民间资本共同参与产业链发展。各产业链涉及责任部门在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方面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产业链发展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两级联动响应,与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共同研究、破解民营企业在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难题。〔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体培育行动 1.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聚焦工业、商贸流通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文化和旅游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8个领域市场主体倍增目标,加快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业创新培育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创业创新。全力推进“创业之城”建设,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产业园等创业创新功能,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到2024年,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级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积极组织企业和创客参加“创客中国”、“创赢普洱”等创新创业大赛,树创业创新典型,推广创业创新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创业环境,广泛培育创业主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资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个转企”。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为抓手,支持推动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面摸底调研,建立“个转企”意向培育库,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47户以上。〔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小升规”。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升规达限入统。实行市、县两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把产业方向好、经营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小微企业列入“小升规”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库,做好“小升规”企业储备,并持续加强“防掉规”工作,力争每年“小升规”企业不少于1户;积极培育民营建筑业优质企业,指导企业升级增项,拓宽承揽业务渠道和范围;大力培育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主体,积极培育限上单位及大个体。力争到2024年全县“四上企业”达到31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15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9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优扶强行动 1.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聚焦省市县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中小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到2024年,力争全县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达到2户,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3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现突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力度,支持茶叶、咖啡、蔗糖、橡胶、林板等传统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促进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每年上级下达任务培养认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数字经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加快推进西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体制,构建数字应用和产业生态,打造省级大数据中心次级节点,积极推动蔗糖、橡胶、林板、建材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4年,争取全流程自动化智能生产线总数达到1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数字经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品牌质量提升。鼓励民营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支持茶叶、咖啡、佤味牛皮等食品企业按照食品行业各项广泛应用的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鼓励建立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加大“西盟佤味牛皮”、“西盟米荞”等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严格授权使用,加大保护力度,助推打造“绿色食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巩固扶贫成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梳理绿色食品、林板家居等传统产业链薄弱环节和企业配套需求,大力发展水风光热储清洁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开展精准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靶向引进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巩固延伸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融资促进行动 1.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动贷款总量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效果进一步传导至贷款端,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更低资金成本的支持。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针对西盟县实际,聚焦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物流等受疫情持续影响的行业精准发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减费让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深入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支持相关主体恢复发展。力争到2024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金融办、人行西盟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使用征信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技术,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增强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合理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发放比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行西盟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实力提升、能级跨越,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普洱市推进企业上市培育措施(2022—2025年)》,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才引培行动 1.加大人才引进和保障力度。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有关人才扶持政策,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围绕产业链关键技术、项目谋划、企业管理的高层次实用人才,向各行业专业岗位输送一批紧缺技术人才。完善企业用工政策措施,大力面向高等院校、社会群体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畅通企业人才渠道。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产业人才提供医疗保健、子女教育、交通出行、金融支持等17项高层次人才礼遇,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选派优秀企业家出省、出国交流学习。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根据劳动者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合理匹配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合理流动。到2024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40人次。〔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快建、建则建好”原则,坚持边摸排、边组建,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引领、行业领跑、产业链接、互促共进”的发展路径,以组织链串起产业链,推进党组织与产业链同步延伸,搭建产业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形成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放合作行动 1.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沿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构建内联外通、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大黑山通道建设,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娜妥坝产业园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大型项目落地,做大做强产业园区经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委、县娜妥坝边境产业园指挥部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抓住中老铁路开通、RCEP生效、勐康口岸向第三国开放等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一批内外贸双循环企业。紧紧围绕“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抓紧谋划和招引进出口贸易项目,加快推进外贸产品生产、加工、制造、商贸、保税物流等产业园区建设,不断夯实对外贸易发展基础。支持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地区及东南亚国家丰富的矿产资源、热区资源、市场资源,加快推进跨境绿色能源、绿色产业开发合作,发展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促进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娜妥坝边境产业园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对接和产业经贸合作交流,鼓励参加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持续办好西盟木鼓节、新米节等民族节庆等特色交流、合作、会展活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茶业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1.优化企业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在投资落户、开办经营、项目审批、资本对接等环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融入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宣传、精准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各级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强化府院联动,扎实推进企业破产重组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助企纾困。深入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企业获得感。坚持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健全纾困主管制和政策专员制。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及时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和“卡点”。充分发挥县级工商联作用,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联系民营企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做好评议数据分析,提高评议结果占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的权重,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每年召开1—2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确保各级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兑现。〔县“助企纾困”指挥部牵头,县级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层,各级示范性基地(平台)为散点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通过举办系列“助企政策大讲堂”、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微课”、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提升培育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推动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组织公共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实地遍访创新型中小企业,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进一步充实县“助企纾困”指挥部力量,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县各部门要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强化“助企纾困指挥部”考察监督小组在助企纾困一线考察干部评价部门功能,全程跟踪助企纾困工作,聚焦一线挖掘典型、发现问题,推动县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全力助企纾困。〔县“助企纾困”指挥部牵头,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稳增长奖补资金,市级中小企业以奖代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向中小企业倾斜,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实现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强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扶持投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优惠政策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合理降低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合理保障民营企业用地指标,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统计监测 强化部门合作,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利用统计、工信、商务、税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基础数据,定期调度、发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民营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税务局、人行西盟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开展推优评先,强化正向激励,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热情,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深入挖掘和选树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督查考评 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并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各乡(镇)、部门实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于每年7月10日前、次年1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县民营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由县民营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通报,及时调整部署;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表扬,持续强化巩固,提高整体实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西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主要指标任务清单 2.重点产业链发展目标
附件1
附件2 重点产业链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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