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63-/2022-0105028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发布日时间: 2022-01-05
名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202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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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环罚〔202106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7216042341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冠云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术臣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组于2021912日对你公司承建瑞孟高速公路(K484+861K487+610)段路基工程,里拉隧道出口(K484+861K486+087)、南扩特大桥、广咬中桥土建工程配套拌和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在三级沉淀池上方随意堆放2桶废机油,且有泼洒现象;

2.里坎河河岸随意倾倒拌和站废料,且有沾染废机油的施工垃圾倾倒。

    以上事实,有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西环罚告字〔202106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送达回证、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声明书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的规定。

我局于 2021 1116日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西环罚告字〔202106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211119日,你公司出具了《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声明书》,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六项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和你公司出具的《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单位随意倾倒拌和站废料处置费用的情况说明》中处置所产生的费用为42300元整,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瑞孟高速公路(K484+861K487+610)段路基工程,里拉隧道出口(K484+861K486+087)、南扩特大桥、广咬中桥土建工程配套拌和站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2.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拾万元整(100000元);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随意倾倒拌和站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拾万元整(100000元),两项违法行为共计罚款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市财政局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缴款银行:国家金库西盟县支库

户名:西盟县财政局

账号:240811000004278001(市级)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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