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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彭艳群等十一名同志进行拟申报记功的公示 根据《中国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文件的通知》(普人社发〔2019〕235号)等文件精神,西盟县政府序列各单位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等办法,通过各单位分管领导评鉴、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考评、局党组审定,彭艳群等十一名同志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经县纪律委员会和县公安局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自律违法犯罪情况的复函,各单位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进行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彭艳群等十一名同志进行拟申报记功,现将《西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申报记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若信息有误或对拟记功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或县纪委监委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2063 西盟县纪委监委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8344216
附件:《西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申报记功人员名单》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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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西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申报记功人员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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