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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民政局关于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
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2021﹞-78)要求,为确保我县2021年底前完成1978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实现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现将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西盟县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工作自2021年8月开始。
二、有下列情形的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
1.当事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补办结婚登记证件。
2.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或损坏的,现今仍然维持婚姻状况,补领婚姻登记证件。
3.当事人登记结婚不是18位有效身份证号的,现今仍然维持婚姻状况,补领结婚登记证件。
4.当事人登记结婚的身份信息与现在有效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现今仍然维持婚姻状况,补领结婚登记证件。
5.当事人持有有效结婚证件,但是结婚登记材料缺失的,现今仍然维持婚姻状况,补领结婚登记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需携带以下证件。
1.双方当事人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双方当事人属于补领的需提供相关原始结婚证件或档案材料。
四、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勐梭镇户籍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特此通告!
西盟县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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