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2-03_G/2017-1213001 公开目录: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西盟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时间: 2017-12-13
名称: 西盟县召开县医院停车场服务收费听证会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会议纪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西盟县召开县医院停车场服务收费听证会

2017年8月11日下午15:00—17:30,西盟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发改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西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听证会”。

听证会由西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江帆主持,19名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听证会参加人依法出席了听证会,为保证听证会的公平、公正,县发改局还邀请了2名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的相关人员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监察人,同时还邀请了离退休老干部和病人家属为特邀嘉宾参加听证会。

县人民医院自开展等级医院评审工作以来,投入大量资金对院区域进行美化亮化,铺设沥青路面、修建停车场,安装照明灯,患者的就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由于病人车辆、等客的出租车、农用车大量涌入医院,而院方的管理和制约能力有限,车辆在院内随意停放,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甚至阻碍急救车辆的正常出行,影响了危重病人的及时救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医院院内车辆的管理,维护院内正常秩序,保障“120”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借鉴其他市、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经验,拟对进入医院停车场的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管理,对车辆的进出和停放进行调节,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县人民医院停车服务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价格调整必须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出席听证会参加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服务收费方案展开了充分论证,达成了共识,一致同意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同意率100%。具体规定如下:

收费时段:07:00—19:00为白天收费时段,按次计收;19:00—次日07:00为夜间收费时段,按夜计费;昼夜停放的车辆按24小时为1天,按天计费。

收费标准:七座以下载客车辆(包括皮卡车)停放:2元/次,4元/夜,6元/天;七座以上载客车辆、非载客小型货车(包括拖拉机)停放:3元/次,5元/夜,7元/天;二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停放:1元/次,2元/夜,3元/天;进入医院1小时以内的所有车辆不收费。

通过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取得圆满成功。

(西盟县发改局 徐世仙)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