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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西盟县红十字会
审计项目:西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西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9日,对西盟县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红十字会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书面承诺。西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西盟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群众团体,创建于1992年2月,2010年3月机构独立建制,为正科级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末在职在编6人。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普洱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严格履行职责,广泛开展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社会募捐、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器官捐献、红十字青少年教育、对外交往与合作等各项人道主义工作。 (二)接受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1.捐赠资金。截至2020年8月31日,西盟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142笔共计525 758元,其中:接受单位捐赠23笔合计481 846元,接受个人捐赠119笔合计43 912元。支出492 898.50元,其中:用于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173 000元,用于支持社区开展疫情防控319 898.50元。捐赠资金结余32 859.50元。 2.捐赠物资。截至2020年8月31日,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口罩、防护用品和食品等各类物资14批次,价值219 522.80元,其中:(1)接受捐赠药品1批次,价值12 000元;(2)接受口罩等防护用品2批次,价值46 750元;(3)接受矿泉水等食品8批次,价值116 740元;(4)接受酒精等医用消毒物资1批次,价值4 440元;(5)接受总会下拨消毒除菌系列日化用品1批次,价值17 262.80元;(6)接受市红会下拨棉大衣1批次,价值6 350元;(7)接受市红会下拨光波炉微波炉1批次,价值15 980元。上述物资县红十字会已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下全部安排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西盟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西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及时拨付捐赠款物,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捐赠款物根据捐赠者意向用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及审批手续齐全。 三、审计建议 建议西盟县红十字会对后续捐赠款物及时向社会公布收入和使用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
西盟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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