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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发〔2016〕161号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组织部、县人民武装部、县民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你单位上报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立项的请示,经县政府同意(西政复[2016]123号),现将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立项批复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同意各单位41个项目列为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请严格按照项目政策实施。 二、请涉及项目的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专项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及时做好组织实工作,待工程竣工后,按照“由下而上,逐级验收”的方式,先由项目实施的乡镇组织验收后,写出书面总结和验收请示报财政局,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提供资料清单》做好财务处理及档案管理。
附:1、西盟县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批复表 2、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提供资料清单(项目类)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8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 年11月日8印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 发布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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