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30800000
附件2-1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1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暑办公,对外保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实行“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领导管理体制,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县委统战部加挂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统战部报告西盟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四)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五)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七)依法管理县属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支持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负贲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涉侨工作方针、政策,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成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门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工作;承担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部内人员的考核、劳资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负责统战线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调研活动;负责统战政策的宣传及信息工作。 (二)港澳台海外事务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做好与我县有关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系,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台湾相关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台、侨务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西盟辖区台胞、台胞亲属、台资企业、台商档案资料的建立、归档、保管。负责我县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 (三)非公经济科。负责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四)民族宗教科。督促检查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和场所的管理;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调查研究各种宗教情况,掌握宗教界的动态,对宗教界人士进行教育;了解掌握少数民族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处理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有关突发性事件;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局内部事务。 第五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兼县民宗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县侨联主席、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部务委员兼县民宗局副局长1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因统战部与我局自2019年10月财务合并以来,财务资料都是用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所以以下就简称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兼县民宗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县侨联主席、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部务委员兼民宗局副局长1名。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港澳台海外事务科3、非公经济科4、民族宗教科5、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奋力谱写“四高四区”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统战部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持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不断提高全县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西盟“四高四区”建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参加2023年度全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辅导读本》,将其作为谋划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的科学指南,贯穿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培训始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县委重大部署进民营企业、少数民族村寨、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即将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谋划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落实举措。 二是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统一战线广大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继续深化无党派人士 “学党史、跟党走”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三爱”主题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献礼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抓好专题化学习、主题化宣传和系列化活动,营造全县统一战线喜迎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把统一战线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三是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学习宣传方案,持续开展《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全面梳理我县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央、省、市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的迎检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四是助力西盟高质量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聚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深入调研、 建言资政。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和光彩事业。鼓励支持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智力优势,在科技攻关、创新创造等方面有所作为。加强港澳台同胞、海内外重点侨商和专业人士的联谊团结。 五是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做好统战系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防范统战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政策发布、重要会议召开,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及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制定工作预案,统筹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处置和有效舆论引导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打击取缔宗教领域非法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工作。密切关注各领域党外人士思想动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做好教育引导。关注研判民营经济领域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机关网络安全工作。 2.进一步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推动我县多党合作事业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有关政党协商形式、协商机制和制度保障,认真落实政党协商计划,协调支持好民主党派成员省、市组织开展考察调研、民主监督、建言资政。持续抓好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三个文件以及省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协助民主党派成员加强自身建设。 3.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 二是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示范县试点创建指标体系,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大力弘扬西盟县民族团结“盟誓塔”精神这个云南弥足珍贵的红色基因及优良传统,探索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依托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培训,推动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暨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按照省、市民宗委要求开展好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关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年内实施完成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个,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个。组织参加普洱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和抓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力争创建成为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第四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 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乡(镇)和村寨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年内计划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市级示范单位3个和模范个人7人,县级示范单位10个和示范户140户。 四是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召开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做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专班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西盟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六个沿边乡(镇)完成14个边境村“一村一方案”,编制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规划,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4.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 一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深化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解把握。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制定出台《西盟县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和市委统战部有关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宗教工作专项检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回头看”。 二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认真落实《普洱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长期规划》。持续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全面提高活动覆盖面。积极探索建设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管理,在宗教界深入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落实爱国宗教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培育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指导宗教界加强解经讲经工作,推动优秀成果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推进宗教中国化实践问题专题调查。 三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相关文件。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及时修订完善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教。推动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工作内容。稳妥有序组织完成县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 四是推动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专项工作。认真落实《普洱市联合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工作机制》、《普洱市开展2022年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巩固伊斯兰教领域“三化” 治理成果及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效。依法打击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活动,坚决遏制基督教向未成年人、学校的渗透蔓延,深化佛教商业化治理。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5.围绕“两个健康”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打造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组织参加全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班。依托工商联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平台载体,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完善政企常态化长效化沟通机制,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反映意见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家投身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光彩事业和其他公益慈善事业。 二是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制定了县工商联换届方案,做好有关人选的提名把关、综合评价和考察工作。加强对乡(镇)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和反映工作动态,把好政策关。指导召开县工商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加强对新一届执(常)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6.稳步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办法,研究制定我县落实举措。实行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动态管理,促进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 二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基本情况及思想状况调研,完善相关数据库。举办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引导,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作用,支持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点调研、民主监督。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各项数据库,做好无党派人士推荐工作。 7.深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 二是深化相关领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调查及思想状况研究,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调研。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和召开联谊交流会。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联谊交流活动。认真落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规范性文件。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政策、反映诉求、建言献策的渠道,支持鼓励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 8.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 一是推进港澳台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爱国爱港力量发展壮大、常住大陆台胞、港澳台海外反“独” 促统运动发展,开展新时代港澳台统战工作。 二是紧扣争取人心做好重点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交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民间交流活动。发挥港澳台代表人士政治引领和“双重”政治作用。持续开展“携手港澳台•圆梦彩云南” 线上线下交流活动。 9.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发挥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作用,支持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稳妥推进海外统战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为侨服务,发挥侨界骨干力量作用。依法履行侨务行政审批职能,切实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海外侨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侨胞防疫抗疫,继续做好海外侨胞“双稳”工作,推进“暖侨行动”常态化。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规范海外侨胞代表人士授荣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引导海外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西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讲好中国故事、西盟故事。 三是推进涉侨民间外宣和民间华文教育工作。深化涉侨民间外宣工作,开展好与海外华文媒体的合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扩大中华优秀文化、我县民族文化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学习贯彻《国家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发展规划(2021—2025)》及我省实施方案。 10.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制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力量配备,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指导各乡(镇)做好统战工作,抓好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党外人士安排。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县级人大、政协换届中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工作。做好工商联和有关群团组织、统战团体中党外人士的推荐、选举、协商工作。 11.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发挥党的建设引领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党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巩固提升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县委具体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云 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持续转作风、严纪律、优服务。 二是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围绕 “防风险、补短板、出亮点”的工作思路,抓好干部政治、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提高统战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推动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统战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与多岗位锻炼。 三是推进市综合考评反馈问题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综合考评工作要求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做好综合考评反馈问题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按照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抓好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有关要求,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切实履行思想政治引导首要职责,积极完善统战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系统宣传工作沟通合作等机制。聚焦民族、宗教和党外人士等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多渠道收集舆情信息,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做好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牢牢守好统战工作防风险阵地。 四是推进其他工作。做好全县统战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建设。加强统战系统国家安全工作,严格保密管理,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培训。统筹抓好全面深化改革、综治维稳、精神文明、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八五”普法、政务服务、信访、老干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保障资金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1562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年部门财务收入为5174500元, 2023年收入与2022年收入对比增加411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因8月份我局根据县上要求引进了1名事业管理人员,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521562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15620元(本级财力5215620元,上级补助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5174500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411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因8月份我局根据县上要求引进了1名事业管理人员,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总支出52156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15620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620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5174500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与2022年预算总支出对比增加411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因8月份我局根据县上要求引进了1名事业管理人员,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3433083元(2012301),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等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工会事务(2012301)49928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2013401)66000元,主要用于西盟县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57116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92386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6102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148928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业支出(2101102)69735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121458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5268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345616元,主要用于2023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共接待124次,1067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其中收入: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其中收入: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2023年与2022年对比持平。资金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年车辆保有辆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7.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928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228772元。 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3月份实施机构改制,县委统战部与我局合署办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两个机关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在加上2022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我部(局)的业务量较2023年有所减少,所以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较2022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878778.21元,其中,流动资产67278.21元,固定资产181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捐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30800111
|
||||||||||||||||||||||||||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30220010441904(1).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