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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县财政局预算股: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实施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种苗供应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采伐、运输、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依法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各项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和国家林业资金投入使用,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抓好林业开发,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审批的有关工作;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技术攻关的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负责管理林业系统的组织、人事、编制、劳保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农村安居房建设配套太阳能12844台的安装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好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加强资源林政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征占用审核申报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薇甘菊等重大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或扩散蔓延;六是全面开展林权登记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木林地的流转、变更、继承、互换等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巡护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完善巡护管理考核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提升巡护管理考核的效率和水平。继续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大盗伐滥伐林木、捕鱼、采挖药材的惩处力度;八是认真做好各项林业服务工作;九是继续做好林业双增目标各项工作;十是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编制情况 西盟县林业局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办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办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西盟县林业局,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7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 2017年西盟县林业局部门预算总收入640.4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40.4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业务其他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0.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32万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444.5589万元,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5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8.79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9.581万元,2130204公务用车运行费0.966万元,2130204公务费,小车费11.8万元,2130234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1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4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气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与上年对比增加6.3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林业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万元,如森林防火队员培训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西盟县林业局 2017年3月22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 发布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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