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005-/2017-1130278 公开目录: 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时间: 2017-03-28
名称: 关于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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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三)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和党内法规、行政纪律法规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和参与制定党政纪律规定。

(四)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六)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各乡(镇)政府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七)负责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履职不到位和失职渎职行为作出问责处理;受理对问责不服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问责对象责任行为的检举、投诉或控告。

(八)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检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各纪检组、纪工委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选任和调整;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西盟县纪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定员定额管理,以人员经费严格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和津补贴政策规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省级规定和定额标准为依据,来编制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行政编制32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30人,退休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西盟县纪委财务总收入45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6.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34万元(本级财力456.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79.49%,项目支出93.6万元,占总支出的20.5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五险一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纪委及巡查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68%。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纪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6万元,如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活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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