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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一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电网公司对口帮扶实施项目专题会议纪要
2008年10月11日,县人民政府在党政综合四楼小会议室召开云南电网公司对口帮扶实施项目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副县长苏其宁主持,县政府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扶贫办、西盟供电公司及普洱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翁嘎科乡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南康河电站施工用电通道以及林地征占用情况和力所乡南亢村班神组2008年实施项目对口帮扶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对于翁嘎科乡35千伏输变电站建设问题,必须于2008年11月5日进行动工建设,涉及到的林木、地块由县林业局和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相关手续办理;对于南康河电站施工用电通道以及林地征占用问题,由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并提供补偿标准测算;对于力所乡南亢村班神组2008年实施项目对口帮扶问题,一是由县建设局和力所乡人民政府共同配合,作出村组重建整体规划;二是由县水务局作出人畜饮水工程设计和水质化验报告;三是由县交通局作好村组道路和国境公路开口的相关协调工作;四是县扶贫办要将班神组2008年实施项目纳入全县扶贫工作进行统筹;五是村组道路、文化室、篮球场、厕所和饮水工程建设由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会议明确了翁嘎科乡35千伏输变电站、南康河电站施工用电通道和力所乡南亢村班神组2008年实施项目对口帮扶的具体负责联系人,即:普洱供电公司王涛、力所乡人民政府周昆、岩雄;县水务局张文良、县国土资源局岩依罕、县林业局李云春、县交通局段金银、县扶贫办孙红武。 三、苏副县长最后强调:一是对南康河电站施工用电通道涉及的林地路线要到实地进行核查,确定征占用林地、地面附着物的具体数额和补偿金额并进行登记确认,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报南康河二级水电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对所有推进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参加会议人员:苏其宁、高中耀、段卫平、李怀生、张文良、魏新来、孙红武、陈云洲 、王涛、刘松。 会议记录人员:李红云
出处:西盟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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