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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勐卡镇马散村和莫美村中低产田地 改造项目建设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 一、会议研究了《西盟县农业局关于请求将马散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修建田间支渠未使用资金及农田地质改工程节余资金用于该村水毁台地恢复建设的请示》西农请〔2010〕32号。 会议决定:一是项目建设通过召开群众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按照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根据群众的需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后,将修建田间支渠未使用资金和农田地质改工程节余资金共计10.029万元用于:一是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恢复已冲毁地块;二是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在机耕路内侧修建排水沟和随箐沟修建涵洞;三是按相关标准认真兑现好村民7.6万元劳务报酬,购买物资2.429万元。 二、会议研究了《西盟县农业局关于请求将莫美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中农田地质改工程节余资金用于支付莫美村新建三面光水沟超预算的请示》西农请〔2010〕33号。 会议决定:一是根据以往农田地质改工程效率较低和该村民小组劳动力较欠缺的实际,通过召开群众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按照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根据群众需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后,采取机械与人工改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田地质改工程,节余12.26万元资金由莫美村委会、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修建田间排水沟,并把该次节余资金作为农田地质改工程列入支付群众以工代劳的报酬。二是该项目在申报时没有田间机耕路,后来因为电站建设需要,县人民政府与挂钩联系莫美村的电力部门协商,通过整合资源,电力部门修通了项目区的机耕路。三是由于群众强烈要求将该支渠改为在水源头新建一条三面光沟渠,水沟增大了流量,超投资15.5万元,同意将11.2万元原计划修筑机耕路的资金用于修建沟渠上,缺口资金3.24万元由县农业局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三、会议要求,县属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项目申报前期工作要做扎实,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参加会议领导:杨国华。 参加会议人员:高中耀、宋正娴、柳惠兰、陈跃春、马庆宏、张文良、张建琳。 会议记录人员:李世华。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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