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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 使用权整体资产转让专题会议纪要
为完善西盟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西盟龙潭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签订的《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资产转让合同书》条款。2011年4月15日下午16:30,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拍卖领导小组和西盟龙潭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县委书记办公室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了《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资产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中各项条款,现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同意由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与西盟龙潭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资产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二、双方所签订的《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资产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只是为了让西盟龙潭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好地引进企业管理团队,打造高端酒店的管理模式,创造酒店业绩,提高酒店经营管理水平。双方没有任何履行《补充协议》条款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法律效力。
参会人员:县委高建林、杨绍武,县政府赵振华,县政协古云川,县财政局肖会军、柳惠兰、雷玉仙、李春元,县监察局季忠云,县建设局艾菊蓉,县接待处张晓娟,西盟龙潭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谢武、陈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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