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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1年1月11日,县十届人民政府在县党政综合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振华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和“县长事务咨询服务处”的领导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武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法制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经济和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统计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茶桑办、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广电局、旅游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研究了相关重要事项和部门经费请示事项,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相关重要事项 (一)研究县人民政府拟请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协商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决定:由县政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衔接,对有关数据和文字表述进行认真核实,按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报告要贯穿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的有关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兼顾各方,客观反映“十一五”和2010年政府工作的成就,突出“十二五”和2011年政府工作的重点。报告经认真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二)研究《关于西盟佤族自治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 会议决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 (三)研究《关于西盟佤族自治县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 会议决定:由县财政局按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 (四)研究《关于西盟县南康河二级水电站石料场“12·22”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对西盟县南康河二级水电站石料场“12·22”安全生产事故罚款的请示》。 会议决定:同意按有关规定对南康河二级水电站石料场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研究《勐卡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卡镇中心完小教师廉租房建设用地的请示》(勐卡政请〔2010〕49号) 会议决定: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勐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衔接,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六)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龙潭大酒店资产移交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请示》(西政办发〔2011〕3号)、《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龙潭大酒店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西国土资请〔2010〕40号)和《西盟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龙潭大酒店等土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请示》(西国资字〔2011〕1号)。 会议决定:一是同意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龙潭大酒店资产和龙潭大酒店等4宗国有土地(40.19亩)的使用权收回后移交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二是同意将龙潭大酒店等4宗国有土地(40.19亩)变更为商业、旅游用地,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三是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龙潭大酒店资产和龙潭大酒店等4宗国有土地(40.19亩)的具体处置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七)研究《西盟县人事局 西盟县财政局关于西盟县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意见》(西人请〔2011〕1号)。 会议决定:同意按《普洱市人事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的通知》(普人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对我县符合执行范围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加班补贴标准统一按每加班1天80元核定;加班补贴按加班的实际天数计算,根据考勤按月发放,一线实战部门的人民警察,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般每月不超过6天;加班补贴实行当月考勤,下月发放的原则发放。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研究部门经费请示事项 (一)研究《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予解决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需经费的请示》(西办请〔2011〕1号)。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费26万元(其中:纪念品经费7万元),包干使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给予解决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所需经费的请示》(西人办请〔2010〕26号)。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经费23万元,包干使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研究《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予解决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所需经费的请示》(西协办请〔2010〕16号)。 会议决定:同意安排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经费20万元,包干使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研究《西盟县2011年春节慰问经费方案》。 会议决定:由县政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衔接、核实,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方案,报县委审定后以“两办”文件下发执行。 三、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听取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当前及今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南康河二级水电站石料场“12·22”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搞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安监部门要继续抓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确保少出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会议决定于2011年1月17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会议的相关筹备工作。
出席会议领导:赵振华、唐 耀、魏岩斋、苏其宁、杨国华、武咏健、吴国龙、岩克姆。 邀请列席会议领导:魏岩本、岩 帅、张岩松、张正福、刀富强。 列席会议人员:陶仕平、丁 健、杨 平、蓝 柯、高中耀、文 铭、李 皓、杨发兴、孙志维、钟 磊、李正梁、肖会军、季忠云、蒋学平、徐应成、杨岩来、王建华、李云峰、魏志明、岩 生、岩 孟、梁新琼、岩 京、赵有平、李娜迫、蒋思明、段江平、王宗俊、毛莲英、岩相义、艾 嘎、苏 勇、熊 健、王 勇、谢 文、杨恒进、岩 天、岩 卡、李世华、刀云松、张 登。 会议记录人员:罗中琼。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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