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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西盟县“12•2”交通事故应急协调会议纪要 一、县公安局副局长罗东林汇报了“12·2”交通事故具体情况。 二、县医院院长李元荣汇报了在“12·2”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三、在听取相关参会人员的发言后,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一)立即启动《西盟佤族自治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由苏其宁副县长任组长,吴国龙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县医院、民政局、监察局、安监局、外事办、工会、中课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涉外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现场处置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罗东林为组长,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现场的指挥、调配等工作;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局长赵有平为组长,县医院院长李元荣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为成员,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护等工作;善后处理组由中课乡乡长马景明为组长,县民政局、工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负责死者的安置及家属的安抚工作;涉外工作组由外事办主任潘永明为组长、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负责与缅甸佤邦云盘特区的联系、沟通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文华为组长、监察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四、为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会议强调: (一)县医院要全力以赴抢救伤员,保证伤员的生命安全。必要时,可寻求市医院的技术支持。 (二)县外事办要加强与缅甸佤邦云盘特区的联系,切实处理好缅方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伤员的相关安抚工作。 (三)县民政局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对死者要妥善安置,对死者家属要按照佤族习惯进行人道关怀,不能让死者家属寒心。 (四)中课乡人民政府要关注死者和伤者家属动向,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防止群众性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县安监局要做好“12·2”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上报。 参会人员:唐耀、苏其宁、高中耀、季忠云、蒋思明、罗东林、马景明、谢文、李文华、李元荣、岩卡、杨明辉。 会议记录人员:张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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