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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西盟县龙潭大酒店装修工程扫尾协调会议纪要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建设局局长李云峰代表甲方对龙潭大酒店装修工程开工以来的实施、监理、质量监督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亟需整改的问题(附后)的情况介绍。当前,龙潭大酒店装修工程主要存在乙方未按《装修合同》履行资金筹措承诺,未完成施工图和效果图中设计的内容(未制作屋顶民族特色、部分房顶和墙体装饰物未安装等问题)。 施工方表示,愿意按《装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继续认真履行合同,加强与甲方及县“绿三办”的协调与沟通,尽快落实自己该出资部分的资金,按施工图和效果图的设计抓紧完成未实施部分工程建设及整改问题的落实,加快屋顶民族特色制作和墙体等装饰的扫尾工作进程,争取于 经双方协商,就加快龙潭大酒店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共识:一是由施工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扫尾装修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二是由施工方按施工图和效果图的设计要求加快完成剩余部分的装修工作(含屋顶民族特色制作、部分房顶和墙体装饰等),在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县建设局和“绿三办”的指导。三是由施工方按甲方(县建设局、“绿三办”)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快整改。 会议要求,一是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装修合同》,加快装修进程,全部工程争取于 附件:龙潭大酒店整改内容 参会人员:唐 耀、古云川、李云峰、李 皓、彭艳群、彭杏甫 附件 龙潭大酒店整改内容 1.完成屋顶民族特色装饰帽子; 2.处理外墙钢架局部生锈; 3.大堂圆柱装饰图案施工质量较差,需补救; 4.一层餐厅柱子无装饰图腾雕塑、墙上无艺术画; 5.二楼茶吧墙上未挂簸箕及艺术图画; 6.餐厅包房墙上未挂艺术图画; 7.猫眼松动,并未使用银色,与其装饰保持一致色调; 8.迷你吧未设2个玻璃横格断; 9.墙上的饰物色彩、大小都不对,挂的也太高,应与空调墙对齐; 10.地毯颜色与装饰物颜色不一致; 11.环保间床柜上未设帘子; 12.部分房间门缝与墙体接触处开裂,门碰没有磁性,淋浴间大理石与墙体接触处开裂; 13.部分房间无地漏,墙面局部污染; 14.三楼沉降缝旁自流平被破坏一处,地平局部空鼓; 15.房间门牌与效果图不一致,房间钥匙牌应与门牌、本楼层颜色一致; 16.大堂天窗、电梯口吊顶、部分餐厅吊顶未按设计挂艺术干枝; 17.原木装饰造型隔断已生霉应更换; 18.客房木门下口与地坪缝隙过大; 19.附楼梯地砖破坏应进行修补、并清扫建筑垃圾及施工污渍; 20.部分卫生间无纸框; 21.一楼公共卫生间门关不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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