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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勐梭镇秧落村博航民族特色村寨 建设会议纪要 一、以将博航三个组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扶贫开发的重点村、乡村旅游的试点村为目标,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认真建设,不得随意更改规划。 二、资金筹措:建设资金先使用2009年度重点村和易地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片区开发和电网公司扶贫资金,不足部分在2011年度整合项目安排。 三、民居建设标准:民居分为60㎡、80㎡、100㎡的三种户型,由村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定户型。 四、民居建设补助标准:一是60㎡的政府补助6万元,农户必须自筹3万元;二是80㎡的政府补助8万元,农户必须自筹4万元;三是100㎡政府补助10万元,农户必须自筹5万元;四是家庭困难且无力落实自筹资金的农户,按照西盟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标准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建设,但不得建在公路两侧;五是五保户不再建房,统一安排到勐梭镇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群众在落实所选户型必须自筹资金后,多自筹的资金由县政府按照1:1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窝朗房及主要基础设施由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群众要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建设。规划设计内的客栈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县人民政府按照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客栈的经营方式由县旅游局、勐梭镇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组织实施方法:由岩东同志负总责,唐耀、魏岩斋为领导责任人,岩孔、李美芳、叶春、古云川、吴国龙、吴江涛、廖向阳、肖会军为第一责任人,县委党史研究室、经济和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广电局、旅游局、环保局、文体局、地震局、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侨办、森林公安局、总工会、残联、工商联、保险公司、移动公司、电力公司、石油公司及勐梭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勐梭镇党委、政府必须及时成立特色村建设指挥部,制定切实有效和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尽快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七、认真落实施工队伍,要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强的队伍参与建设。 参会人员:高建林、赵振华、杨绍武、岩东、苏其宁、古云川、岩克姆、李群昌、魏志明、岩京、段卫平、岩帅相、夏江萍、李春明 会议记录人员:李群昌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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