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63-/2021-0716003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发布日时间: 2021-07-16
名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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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2021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2021年上半年以来,西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坚持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上半年,西盟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沿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立足生态体制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立足生态文明体制创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改革,印发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西盟县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启动编制《西盟县城乡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绿色经济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了《西盟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转发了《普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出台了《西盟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西盟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将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振兴、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七个标志性战役分别设立专项小组和专项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各专项小组组长,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牵头部门,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落实。

(三)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根据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20211-6月,监测有效天数180天,其中优良天数173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2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空气优良率为96.1%

2.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河流2个监测断面(南康河水文站、三河水电站取水坝)水质各月监测指标均达到类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王莫小河)水质1-2季度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类水质;备用饮用水源地富母乃水库水质、勐梭镇勐梭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马散水库水质、城子水库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类水质;勐梭龙潭水质、183界河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类水质。

3.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土壤污染分级标准中为І级,污染等级为安全,污染水平为清洁。

4.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2021年上半年对橡胶加工、制糖、木炭生产、木材加工、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重金属矿业等重点行业开启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各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均达到行业排放标准。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之以恒,扎实抓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县的均为全市共性整改任务,涉及21个整改落实类问题和2个关注加强类问题,已完成全部整改并将长期抓好落实;

2.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32个,其中7个为我县个性问题,其余为全市共性整改类问题,已完成全部整改并将长期抓好落实;

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7个,已完成全部整改并将长期抓好落实;

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涉及我县整改任务共有8,已完成5项整改,剩余3个问题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

5.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县的有24项,现已完成17项整改,剩余7项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

(二)全力以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狠抓春夏季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

1)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信息公开。西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对未来气象条件和污染天气进行分析和预测,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群策群力,合力攻坚。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上半年先后召开了4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就进一步做好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部署。制定印发了《西盟县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西盟县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和《西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预警函》。将加强扬尘管控,减少餐饮油烟、烟花爆竹及机动车污染等任务分解落实至各部门。

3)适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西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29日启动《西盟县轻微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各相单位、部门全面推进大气环境污染攻坚工作,严控空气质量恶化。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借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契机,发放倡议书,播放宣传录音,推动全县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狠抓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一是深化河长制,河(湖)长制有名有实转变,2020年以来三级河(湖)长开展巡河3185次、河长清河31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11个。二是开展县级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及问题整治。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1年上半年,对王莫小河、富母乃水库、马散水库、城子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存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完成富母乃水库保护区内中蜂养殖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制定印发《西盟县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长效工作方案》,联合县住建部门和水务部门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县域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四是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废水、污水达标排放。2021年西盟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上半年共处理生活污水35.545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89.12吨,削减氨氮8.46吨;五是排查整治排污口。结合全县黑臭水体排查、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提升怒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西盟县规模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糖厂和橡胶加工厂)已建档立卡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口实际年排污为97.71万立方米,均实现达标排放。

3.狠抓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城市面山、非煤矿山环境治理,严厉打击乱堆、乱放、遗撒危险废物等行为。一是为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我县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思想,毫不松懈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制定印发了《西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关于联合开展西盟县疫情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函》(西环函〔2021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二是认真做好《固废法》宣传工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将新《固废法》宣传列为重点,并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什么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危害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基础知识,营造群众自我学习和宣传环保知识,及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风气。2021年,我县印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致全县排污单位的告知书》(西环发〔20217号)文件,将新《固废法》送至各排污单位,告知新《固废法》的主要内容及企业主体责任,并联合县委宣传部在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向全县人民群众推送《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致全县排污单位的告知书》等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全县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水平;三是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转发的《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普环通〔201982号)文件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以2019年西盟县入县企业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为抓手,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拉网式排查西盟涉铅企业和涉铅市场基本情况,对电动车汽车维修点、销售点等涉及充电电池零售的商铺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废铅蓄电池的来源、转移去向、贮存情况,不断深入推进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防治行为。截至目前,西盟县无铅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生产企业;只涉及3家原生铅企业,此3家企业均为原生铅锌矿开采企业(分别是西盟县云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县豫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家企业处于停产中,1家企业为勘探企业;四是全面开展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专项检查工作。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有效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问题,2021 4 月对全县主要汽修行业企业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面对存在问题,我县已经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指导企业具体整改措施的实施,解决企业与专业标准脱节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和提出整改措施反馈给企业,时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推进问题整治;五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宣传培训力度。根据日常涉及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反馈情况,2021 5 13 日召开危险废物培训会,积极向企业宣讲《固废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提升企业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认识和掌握固体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标准、技术规范。加大对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召开技能培训会,积极指导企业注册、信息填报等工作,提升企业系统操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危险废物的管理。

5.推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行“一企一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普洱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的要求,为加快我县排污许可限期整改企业进度,我局于2021319日和202147日分别印发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关于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限期整改提醒函》和《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关于排污许可限期整改提醒函》。进一步催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为确保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工作,制定印发《西盟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印发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关于开展全县排污许可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致全县排污单位的告知书》,积极做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解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现应发尽发、应登尽登

(三)严格执法,环境监管工作稳步提高

1.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6月,持续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清废、核与辐射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70余人次。

2.环境执法开展情况。建立了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数据库1个,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库1个,辖区内污染总数为62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59 家,重点排污单位3 家)。15月,对辖区内一般排污单位监管15家次,重点排污单位30家次,对其他执法事项监管3家次。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

3.环境投诉信访情况。16月,共接到群众环境投诉案件3件,妥善处理回复3件,结案率为100%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7月份,全县环评审批项目35个,其中:报告表项目9个,企业网上自行登记备案项目26个。

(四)真抓实干,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1.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西盟县于2015年开始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2016年又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县。截至目前,西盟县“十三五”期间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2014-2019年的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稳定。现已完成2020国考省考的材料上报工作。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岳宋乡岳宋村永老寨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获中央支持传统村落项目资金150万元),20205月已通过县级初验,待市级终验,累计拨付资金107.4万元;翁嘎科镇龙坎、英腊、英候、班弄、班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00万元),20205月已通过县级初验,待市级终验,累计拨付资金496.98万元。

3.城乡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各试点县(市、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的函》(云环函〔2016430号)文件精神,西盟县被纳入云南省城乡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县,并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总规,现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美化村容村貌,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题。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西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成果运用,持续加大项目申报和实施,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为有效解决“重建轻管”突出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设计、建设标准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改善农村水环境、巩固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功效,草拟《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并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

(五)多措并举,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多方联动、多措并举,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的组合拳,推动低碳、生态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不一、内容丰富的“4.15”核安全宣传、“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线下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1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70余册,开展企业技能技术培训2期,摆放各类宣传展板60余块,悬挂各类宣传标语8幅,解答各类环保咨询70余人次。二是在西盟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及各类邮箱,共发送信息30条,转发各类信息8条。三是累计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2次(西盟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西盟县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让广大市民亲身感受了各企业产污、治污环节,有效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存在读原著较少、系统化学习不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差距等问题。有的干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总认为西盟的生态环境资源有较大的优势,一定程度存在侥幸心理、盲目乐观的态度,思想上有所松懈和麻痹大意,对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不够。

(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够健全。制度建设碎片化、分散化、部门化,难以实现制度体系合力的最大化,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空间规划重叠冲突等问题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环保、林草、水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虽然各行业部门能够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但整体联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门监管合力未能有效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力度不足。

(三)环境监测技术力量和监管执法能力薄弱。西盟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与国家三级标准差距较大,业务用房达不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监测监察设施设备等;现有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持证上岗的从业资格,难以满足当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监测技术保障。机构改革以来,虽然可以通过遴选、公开招考等多方式选拔人才,但由于生活条件和地理位置等诸多不利因素,造成了引进难、留不住的尴尬局面。据统计,西盟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不足百人,而参公人员仅为11人,难以通过遴选来补足执法大队人员编制。

(四)农村综合治理上还有待改善。近年来,西盟县虽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农村水、电、路、房、产业等得到大幅改善,但由于县级财政投入能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改善。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对滞后。全县土壤环境质量详细情况底数不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尚未形成,防治技术薄弱。二是自然保护地管理仍需加强。现有人员与管辖范围不相匹配,配套经费保障难,加之部分集镇、村庄位于保护区边缘,增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难度。三是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难度大部分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的情况;农业种植水平较低,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不够,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部分群众环保和污染防治意识不足,不利于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2021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将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西盟县发展的长远大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现有的绿水青山变成真正的金山银山,坚守住生态红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守护好西盟的蓝天、碧水和净土。

(一)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全力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狠抓执行落实,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整改标准,对照问题清单,敢于摆出过硬态度、拿出过硬措施;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流程,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清单不清零,任务不完成。

(二)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继续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组织开展以农村水污染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二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借助创建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城镇环境脏、乱、差现象。同时着力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蓝天、碧水、绿地工程,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国考省考两项工作。

(三)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筹集和整合。积极协调争取整合县级各部门农村建设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二是积极争取县财政,逐年增加县级环境保护投入比例,持续加大对全县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等投入。

(四)继续强化环保工作监管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达标计划》按照小步快跑、梯次推进的原则,以保障环境执法、环境应急为底线,以通过标准化验收为目标,逐步健全县级监测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层级监督责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监管、治理和服务水平。

(五)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全民的生态理念,让推进生态文明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二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大力开展以绿色企业绿色家园绿色学校等为主线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三是引导群众树立生态化的生活方式,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破坏。四是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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