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娜朋委员: 您在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班哲大寨建设排污处理设施的建议》第13号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梯次推进。2020年,西盟县人民政府颁布印发的《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勐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实施计划表中对班哲大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了计划安排,对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工艺、投资规模、计划实施年份进行了规划,班哲大寨计划实施年份为2033年,同时也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应严格执行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 目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广、量大,项目建设需要依托各级各类资金的支撑,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无法做到整县推进,班哲大寨尚无项目和资金安排。我局将牢记各位委员的提议,除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外,积极与乡镇、部门沟通、协调、衔接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争取早日对班哲大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解决村组污水横流造成村组“脏、乱、差”等现象问题。同时,也请你们结合实际,在无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好组内的排水沟渠、农村户厕改造等方面的有利因素,统筹做好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置,改善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再次感谢娜朋委员对班哲大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西盟佤族自治县“两提案一建议”面商登记表 2.西盟佤族自治县“两提案一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测评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2023年6月7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