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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开
西乡振函〔2023〕16号
关于对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丁明欢委员: 您在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西盟村亮化工程的建议》第12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根据你们的提案提出如下意见: 我县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上,针对村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在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中,已不提倡实施灯光工程建设,提案中关于帮助解决西盟村亮化建设的建议,安装423盏太阳能公共照明灯项目,容易形成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无法立项解决。同时,我局建议将项目另行包装,争取财政彩票公益和文旅项目实施,力求最大程度确保乡村道路路灯装得上、用得好,努力为广大村民提供夜间出行服务,切实提高百姓交通出行安全。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局将加强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汇报及加强对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储备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资金安排实施项目,改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附件:1.政协西盟县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西盟县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政协西盟县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测评表
西盟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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