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726-/2022-0102001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时间: 2022-01-02
名称: 政协西盟委员会对2021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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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西盟委员会对2021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西盟政协2021年常委会工作安排,政协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并邀请政府督查室参加,在各位副主席和秘书长的带领下,于2021928日至1030日,深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农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宗局、县统战部、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西盟局等23家提案承办单位,对政协2021年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至20211223提案办理工作全部完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2021年年提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政协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政协提案106件,其中:集体提案28件,占26%;个人和联名提案78件,占74%。同意立案105件提案中,其中集体提案27件,占26%;个人和联名提案78件,占74%。按属性分:经济建设33件,占31%;政治建设6件,占6%;文化建设16件,占15%;社会建设34件,占32%;生态文明建设16件,占15%;不同意立案1件,占1%。立案的件提案中,“2114094”、“10315796”“2656”“6887”“89100”“92102”共项16内容相近,合并6件办理分别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完毕,本次调研中我们征询了所有的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结果统计如下:提案办理过程中有105件进行过面商,占总承办数的99%,有1不立案办理,占1%;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落实的105件,占100%

(二)2021年提案办理开展情况。2021年,人民政府共收到市政协十一次会议交办的提案106,不立案办理1。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人民政府将105件提案交由直有关单位承办23,目前各项办理工作已经完成,不同意立案的也相应作了答复,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落实的106答复分类分别是:A28件、B45件、C33件。

二、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政府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作为自觉履行政府职能以及保障政协委员实施民主权利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案办理工作由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长主抓,每年都向政协全会通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会议闭幕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将政协提案根据不同的内容交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并签订交办书,明确办理责任。对于办理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的提案,由人民政府长、副长亲自面商、亲自办理答复,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委、县政府还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委政府每年的绩效考核内容,统一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根据接收提案的情况,及时审理分类,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由主要领导牵头,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承办人员、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认真办理。为保障办理工作的行文质量,人民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复文前,必须将答复草拟稿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再正式答复委员。对于未报送政府办公室审核或经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复文,退回重新办理答复。

(三)强化面商工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普遍能深入基层、深入村社、深入委员,倾听委员和群众的呼声,与委员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对涉及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人民政府都明确了谁是主办,谁是协办,并加强了主、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具有重要影响或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则由政府领导牵头办理,他们亲力亲为,认真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回应委员期盼。大多数承办单位还把办理委员提案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拓展了提案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委员的满意率。

(四)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落实效率。为确保提案办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政府按照工作职责,把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了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协调及时督办。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政府督查室及时予以协调。二是每年召开交办会前,对提案办理工作、答复文件格式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三是对办理拖沓的部门加大了催办力度,通过采取电话催办和下发督办通知的形式限期办复。同时,政协也加大了提案督办工作力度,特别是年由主席牵头,各位副主席和秘书长参加的提案办理视察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督导效果,承办单位认真听视察建议,及时发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切实解决提案反应的问题,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能采纳落实的,都尽量采纳落实,提高了提案的落实率,解决了一批委员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不断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确保提案工作实效。为使提案交办更加科学精准,政府办今年在提案交办工作中,采用预交办的方式,即在正式召开交办会之前,先召开预交办会,由承办单位对拟承办的提案进行研究,退回确实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提案并说明理由,经政府办审核同意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减少了以往提案交办中职能定位不准、主办和协办倒置等问题。政协提出的重大提案延时办结等五项提案创新工作制度也得到了逐步落实,很多承办单位已建立提案办理信息库,对需延时办理,特别是跨年度办理的提案建立台账,进一步完善了续办续复工作机制。

 三、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提案质量整体不高,直接制约了提案办理实效。提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案多事,主次不分,无法准确界定承办单位。二是书写潦草,难以辨认。三是大而化之,内容空洞,无具体所指。四是视野狭窄,反映的是个别、局部,甚至是个人的问题。五是所提建议和措施与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不一致。

(二)提案承办工作参差不齐。不少承办单位存在“四不够”的问题。即“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沟通不够、落实不够”,提案办理落实率还比较低,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还不明显,还有一些提案反映的意见建议很好,也有落实的条件,但没有得到落实,个别单位在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过多,工作方法老套,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有的甚至把办理提案与部门工作割裂开来,以工作繁忙为由,对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提案办理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

四、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提案办理实效的前提。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可能有高质量的办理效果,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委员的培训工作:一是要不断强化委员责任感、使命感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认真、慎重地撰写提案。二是要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使所提提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使委员掌握撰写提案的基本知识。四是要把好提案审查立案关,杜绝把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提交给承办部门。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力度,强化各承办单位责任意识。提案反映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集中体现了政协委员以及所代表界别群众的政治诉求和利益主张。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是对政协委员民主权利的尊重,是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承办单位收到并确定所办的提案后,要及时审查登记,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对一些事关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提案,主要领导要深入调研、亲自面商、及时作出决策,提案办理答复文件在送市政府审查之前,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把关。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人。要建立提案办理档案,无论是当年提案还是以往提案都要有人负责,有人过问,使委员提案真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落实率。当前,政协工作已进入新常态,政协提案办理应由重视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到重视落实率的转变,要把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程度作为考核评价办理工作的主要指标。只有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才能进一步提高落实率,要注重形成政协组织督办与委、县政府督办的工作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的保障工作。要按照对委员的承诺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提案办理工作队伍建设,保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要及时总结推广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方法,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对提案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扬鼓励,同时对那些敷衍塞责,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也要曝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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