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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函
欧地委员: 您在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召开非公经济大会》第49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你的建议提得很好,针对性强,意义重大。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及对外贸易的生力军。 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出台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我局于2012年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下发。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局上报的实施意见迟迟未见批复,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有可能还要推迟一段时间再出台。 三、为支持非公经济及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和省政府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机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64号),目前我们正积极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 四、今年5月23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工作会召开,出台了《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县《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感谢您对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田家明,13987949906。
附件:1.西盟县2016年“两提案一建议”面商登记表 2.西盟县2016年“两提案一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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