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1-30/2018-0308003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时间: 2018-03-08
名称: 关于对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关于对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应启代表:

您在政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扩建中课镇农贸市场的提案》第23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镇)集贸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集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关系到百姓生活质量,关系到城镇形象。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是解决农副产品交易难,扩大消费,改善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活跃农副产品交易、工业品下乡,繁荣农村经济的平台。

中课镇集镇区及农贸市场道路狭窄,交通拥挤,规模小,无法满足群众生活发展需求,同进也给周边村民的生活、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局也无力解决,这需要住建、国土、供销社、规划等多部门共同研究才能协调解决。

根据《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普商发〔201433号)要求,2014年度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贸(集贸)市场须在乡镇所在地,从事农副产品交易,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

二、市场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运营规范。

三、市场已投入使用需进一步改造的项目或当年内确保竣工的新建项目。对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中课镇集贸市场建设须遵循法定程序,一是确定市场业主,即独立的法人单位;二是符合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三是有《土地使用证》;四是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作出可研报告等有关内容的文件。

我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材料,经现场考察后,联合县财政部门报请上级部门,得予批复才能纳入项目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徐东;13368797772

 

 

附件:1.西盟县2016两提案一建议面商登记表

2.西盟县2016两提案一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