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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松等3名代表: 你们在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新建莫窝村二组寨子排污设施的建议》第18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梯次推进。2020年,西盟县人民政府颁布印发的《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勐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实施计划表中对莫窝村二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了计划安排,对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工艺、投资规模、计划实施年份进行了规划,同时也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应严格执行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虽然规划莫窝村二组计划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年份为2022年,但因14个边境幸福村要在2023年内完成建设,项目、资金多倾斜于边境村,莫窝村作为非边境村,部分政策未能支持,故2022年未对莫窝村二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目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广、量大,项目建设需要依托各级各类资金的支撑,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无法做到整县推进,我局将牢记各位代表的建议,除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外,积极与乡镇、部门沟通、协调、衔接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合理有序推进莫窝二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解决村组污水横流造成“脏、乱、差”等现象问题。同时,也请你们结合实际,在无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好组内的排水沟渠、农村户厕改造等方面的有利因素,统筹做好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置,改善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再次感谢岩松等3名代表对莫窝村二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西盟佤族自治县2023年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 2西盟佤族自治县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西盟佤族自治县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清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202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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