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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公开 西林函〔2023〕28号 关于对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续复函
杨乔华等代表: 你们在西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根除薇甘菊建议》第117号建议,我单位现对开展情况续复: 首先,感谢你提出的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西盟县已将重大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纳入到县级林长制考核内容中,明确在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在防治中,贯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国家、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天然林,由林业部门组织防治。个人所有的林地,林业部门提供药品给个人,由个人进行防治。 防治方式是公开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2022年通过政府采购网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通过竞争性谈判聘请第三方开展防治,在防治中采取人工防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在保护区、水源地、有保护树种和少量薇甘菊生长的地方,采用人工将薇甘菊藤蔓、根茎拔除,用薄膜包装晒干后销毁,防止薇甘菊再次扩散蔓延,在其他林地采用“紫薇清”化学药剂进行防治。防治时间为2022年11月到2023年11月,防治资金68.6万元,防治面积2346亩(其中:勐梭镇606亩,勐卡镇362亩,中课镇526亩,新厂镇84亩,力所乡219亩,岳宋乡397亩,翁嘎科152亩)。岳宋乡主要防治地点为曼亨村六组到木古坝田边公路、岳宋乡粮管所到班帅村公路沿线和岳宋村七组到班帅村橡胶2队公路沿线等路段,防治采用化学防治和人工防治相结合防治,现在已经防治2次,第三次预计在2023年10月份进行。 为查清我县森林、草原和湿地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面积、分布和危害程度等情况,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10月开始聘请第三方开展西盟县森林、草原和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预计2024年1月提交调查成果资料,待查清外来入侵物种后继续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展全面防治。 再次感谢您对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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