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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西住建函〔2023〕62 号 对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东方等代表: 你们在西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帮助解决西盟县勐梭镇河道排污治理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实现生活污水达标目标,提高 城市水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西盟县社 会、经济、环境的持续稳定发展。近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实施了 西盟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配套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 目以及西盟县城镇排水管网普查等项目。 目前已经完成星河山居片区至污水处理厂(含梭河勐梭大 寨泼水广场片区),中医院片区勐梭河左一支流(含小寨片区) 至污水处理厂,以及东城区污水管网排污主管道全覆盖建设并
结合西盟县城镇排水管网普查成果显示,目前生活污水直 排原因还是因为勐梭镇镇区部分村民(居民)雨污混流直接接 入雨水管道未能接入污水管网造成,由于项目申报区域限制, 目前南归片区、大寨片区、小寨片区、上寨片区小区内的管网 勐梭河左一支流迎宾门(勐梭河伐木场)至双河饭店沿岸、库杏河电站源头至南康河大桥沿岸管网建设属于乡镇管辖范围,纳入城市小区管网建设还存在一定制约,还需勐梭镇人民政府、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方配 合沟通,积极争取和筹措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支持上级申报 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解决镇区部分村民(居民)雨污分流及排污工作,争取早日解决西盟县勐梭镇河道排污治理工作短板。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 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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